【作者】颜军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期刊】《广东社会科学》2014年06期
【摘要】 地方自治是晚清民间吁求之一,立宪派、革命派将其视为民主建设的基础。新政开始后,清政府将地方自治纳入改革范畴,对如何改革,各级官员有不同看法。为稳步推进,清政府在天津进行了自治实验。在此基础上,推出地方自治的最终方案,其实质,就是在官方监督下,建立分权制衡式的自治组织,并在不影响官方税收的前提下,筹集资金开展地方建设。这种"官治"色彩浓厚的"自治"方案,激化了社会矛盾,成为清朝灭亡的诱因。 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