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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剑利:用性别解读城市——评程为坤《劳作的女人》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07-06 03:38:51 阅读量:

 

 

历史研究往往会因理论与方法的革新发生重大转变,妇女史与城市史就是如此。前者因性别概念的引入,改变了原来“以女性为中心”的研究路径,拓展了自己的研究议题;后者则因“空间转向”和对空间概念的新理解而活跃起来,关怀的对象从物理存在扩散到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论域的扩展使妇女史与城市史发生了越来越广泛的交叠,但真正将二者打通进行研究的史学著作并不多见。程为坤先生(1953 2007)的《劳作的女人:20世纪初北京的城市空间和底层女性的日常生活》1就是一部打通妇女史与城市史的希见之作。该著把性别和空间看作一对可以相互解释、彼此支撑的范畴,以清末民初北京公共空间的底层女性为主要研究对象,勾画了女性在变化的城市环境和动荡的国家政治中如何使用城市空间,将女性的生活经验整合进北京的历史,并用性别视角对现代化的城市变革进行考问,揭示了不一样的历史面相,给人启发,引人深思。

《劳作的女人》是程先生留学美国十年磨出的一剑,问世后在西方史学界产生了非常好的影响。用性别视角过滤清末民初的北京是该著的立意所在,其中包含三个相互关联的主题:一是对北京的城市空间做性别化阅读;二是还原女性在现代化城市变革进程中的主体性;三是揭示城市现代化变革中男女新的力量关系以及男权的新样式。这三个主题相互交织,从不同侧面再现了清末民初北京变动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

 

一、城市公共空间的性别化

在传统中国,空间向来就具有性别意义。受“男外女内”观念的支配,人们多习惯于将家庭之外的“公共空间”定义为男性的,尽管传统中国内外之间并没有绝对明确的界线。现代西方理论家认为,空间是由权力和知识交错构筑而成的,是一种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体;2女性主义则提出,性别是社会与文化的后天建构,从而也是权力的象征。3这两种观点合流,为空间的性别化阅读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资源,用来破解中国的历史。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与历史文化中心,像程著所指出的那样,其公共空间受两个方面力量的塑造。一方面,满族统治者的民族隔离政策以及对空间的分层管理把城市居民按照阶级和民族区分开来,制造了不同质的城市模块与街区;另一方面,儒家的性别区隔又形塑了北京的社会历史,给街道注入了性别意涵,譬如,北京的许多街道和胡同都以曾在其间居住过的男性英雄和名人来命名,而以女人命名的情况要少得多,只有那些从事特殊职业的女性有街道以她们的名字命名,且这样的命名多半是负面的。(第30 32页)街道经性别化标签和定义,对公共空间产生了永久性的影响。

儒家社会,男性享有自由使用城市公共空间的特权,而女性的使用则会受到这样或那样的限制。“当女性在城市空间中被当作外来者和麻烦制造者时,空间和性别就有了关联。”(第202页)有学者提出,空间上的内与外是相对的,儒家“男女有别”的性别区隔不一定就禁止女性离开内闱,从而拒绝关于隔离的空间概念。4不过,程先生指出,从晚清的情形看,尽管社会界限在不断变革,女性的影响力也在不断扩张,但这并不意味着“幽闭女性的理想和社会实践已式微”。实际的情形是,“所有的社会阶层都认为女性幽居以及家庭内外的性别区隔对维持公共道德而言十分必要”,因为女性通常被视为对社会秩序具有破坏性,空间区隔的学说也就被用来为禁锢女性提供辩护。(第18 19页)但是,作为家的替代场所,城市公共空间又为女性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条件。这提示了女性对城市公共空间使用的矛盾性。

对清末民初的北京女性来说,城市公共空间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所在。程著指出,一方面,城市化和市场的力量把她们从家里吸引到工作场所、戏园、公园、电影院和街道上来,另一方面,文化规范与性别区隔又排斥她们在公共场合露面。这一矛盾在下面这个事实得到了集中体现:“强烈的社会偏见禁止公共活动有异性参与,但男人对享乐的渴望催生了一个繁荣的娱乐业,大量的女性在此业内谋生。”(第20 21页)女性为谋生走向街头,僭越性别界限,也就牺牲了道德理想。不过,历史地看,儒家有关妇德的理想主要作用于上层社会,对下层女性往往并没有特别强的约束力。程著主要关注的就是为生活所迫和面对道德指责的下层劳动妇女如何分享、借用或占用城市公共空间,以及这类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最先进入女性视野并为女性所用的公共空间是邻里街坊,劳动妇女可以在这个小规模的社区里“和邻居、朋友交流,寻找挣钱的机会,照顾小孩,和小贩讨价还价,看街头表演,或者和入侵者相较量”,家庭主妇可以在这里“反抗虐待她的婆婆或者丈夫,保护自己的利益,对自己的权利和地盘提出要求,并获得同情和支持”。在程先生看来,邻里街坊是家庭和城市之间的缓冲地带,对劳动妇女的生存至关重要,劳动妇女通过日常活动将这里变成了自己的“私有空间”。(第7984页)如果说邻里街坊为普通女性创造了一个与家庭生活既相连续又有所间隔的所在,北京的街道则给她们提供了一种机会,让她们得以置身于一套超出主导性的家族、友谊之外的新的社会权力关系之中。

不过,女性对公共空间的使用常常会受到男性的钳制,譬如,男性犯罪把城市街头变成了女性的危险地带,从而限制了妇女的流动性及其对公共空间的利用,男性精英也常常利用对危险事件的报道来反对女性使用公共空间。“通过男性对女性的犯罪,以及可能会引起妇女焦虑和恐惧、让她们行动格外小心的相关讨论,一种性别化的权力关系建构了起来。”(第102页)这种权力关系强化了“男性永远是强壮的,而女性永远是虚弱的”观念,从而削弱了女性的权力。(第97页)再如,民国初年,女商人金秀卿在前门南开了一家女澡堂,引起不少人关注。老派卫道者谴责这有伤风化,对由来已久的男女大防是一种破坏;改革派则认为这是现代卫生事业,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对女性的公共形象和社交机会来说是一种突破。在新旧知识人的争论中,女澡堂成为不断变化的女性领域、废除性别限制以及城市现代化等议题的象征。(第73 75页)

对围着家庭转的普通女性来说,公共空间尽管为她们“提供了表达同情、喜爱、愤怒和憎恶的场所”(第102页),毕竟还是一个辅助性的区域,而对某些职业女性来说,公共空间既是家,也是工作的地方。程著着重刻画了两类这方面的职业女性:一类是从事舞台表演的女演员,她们“代表了下层女性在公共空间的成就与困境”(第141页);另一类是妓女,她们是那些离开家庭出外工作的下层女性中“最不受尊重的,也被认为是最危险的”(第169页)。对舞台女演员来说,“戏园是公共场所也是闺阁,她们在这里学习艺术,扮演角色,结交同侪,获取名利,寻求爱情,引来观众喝彩。戏园让她们公众化,同样,她们也让戏园私人化。通过掌控戏园或者建立自己的班子,女演员创造了自己的空间和共同体。这一行让底层的女孩子得以摆脱贫穷,但同时也让她们出卖自己的身体,虽然不完全是以妓女的方式直接来做生意。”(第167页)北京的妓女被认为是公共的女人,她们在公共场所工作,并把自己的闺房当作娱乐男性顾客的社交空间。程著指出,“跟工厂、商店、戏园一样,妓院也是女性的工作场所。因为经济萧条、工作机会有限,单身女性以及贫困家庭的女性成员不得不把性工作看作一种职业选择。”(第178页)“作为一种娱乐服务业,妓院提供了一种私人化的公共空间,一个私密的社交空间,一种类似家庭的工作场所。”(第183页)不过,在当时的民族主义者看来,妓院是一种充满各种危险的空间,是城市走向现代化的障碍。程著说道:“当性工作者为自己建立起空间的时候,新文化精英们也为讨论卖淫问题而建立起了一个平行的空间,这一讨论空间将性交易置于政治、社会改革的背景之中。而这正是报纸、演讲、提案中所鼓吹的主题。这是新精英为性产业这种社会疾病号脉诊治的科学空间,也是精英男性对妓女、鸨母及其他造成性产业市场的蓬勃发展的人进行评判的道德空间。除此之外,这也是新精英们将卖淫和民族主义以及在中国刚刚萌芽的现代性相关联的政治论坛。然而,这个空间在某种程度上与妓院的世界遥遥相隔,因为精英的声音很少能传到性工作者的耳中。”(第190页)而在对妓院的批评中,不无讽刺的是,那些通常反对卖淫的新式知识分子常常造访妓院(第174页),“女性由于为男性提供服务而被诋毁为恶魔和破坏者,而有权光顾、管理和打造性产业市场的男性则自认为是受害者和卫道士”(第198 199页),这就提示了一种不平等的男女关系。

除了在公共空间谋生,程著还谈到了女性在公共空间的休闲,如逛庙会、看戏、逛公园、看电影等。在20世纪之前,对公共空间进行休闲消费只不过是对女性在家庭中所受的禁锢的一种调整。清末民初时期,受妇女解放观念的影响,北京女性外出休闲才多起来并逐渐成为常态。但精英们对“女性的娱乐以及公共场所男女共处”的意见并不统一,赞成的只是少数。“在精英对公共空间不断变化的性质以及男女两性关系的讨论中,男女有别的旧观念依然存在。”(第136 137页)而对一般女性来说,走出熟悉的邻里空间进入娱乐休闲的场所会受到家庭责任和经济情况的限制,“除了女演员和妓女,女性花在公共场所的时间比男性少得多。而且,她们出现在公共场所时总是有家庭成员或朋友的陪伴,因此可以说是处于公共空间中内嵌的私人空间之中。”(第235 236页)

城市公共空间对女性的生存非常重要,而女性如何利用公共空间也对其自身的形象和认同有影响。总的来说,女性走上街头,利用公共空间谋生,但街头仍然是男人控制的区域,女性很难与之竞争。她们被更广义的城市劳动力市场所排斥,经常被迫接受非技术、报酬微薄、道德有污点的工作。女性在经济上的挣扎揭示出阶层身份和性别身份的相互依存,而在公共空间工作对提升她们的社会地位也没有什么帮助。(第75页)尽管如此,20世纪初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增长还是为女性带来了自由度的增加,而“城市中女性在物理意义上的扩散和社会意义上的拓展表明,区隔内外的界限出现了变化,女性也被纳入了城市的全面转型之中”(第17页)。空间是政治与权力施行的工具,程著对北京公共空间所做的性别化阅读揭示了某种矛盾,以及20世纪初急剧变化的性别观念中的一种不变。

 

二、还原女性的历史主体性

城市公共空间既被视为女性追求自由的平台,也被当作她们遭遇歧视和压迫的地方,这种矛盾性将女性主体性和性别研究这两条路径联结了起来。寻找女性的主体性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妇女研究的一个主题,程著也包括了这一主题。不过,在后现代女性主义看来,女性并不是一个同质化的范畴,她们按阶级、民族、职业、年龄等等分属于不同的类,缺乏共同的认同和普遍的城市经验。“她们多样化的,有时候富于争议的形象是由男性的感觉、累积的印象,或者女性自身丰富而独特的个性和经验共同塑造的。”(第13页)这就意味着没有一个单一的模式可以用来概括女性的主体性。为了揭示“普通女性怎么适应现代的生活”,程著一方面把北京女性当作一个分层的、切身利益各不相同的群体,另一方面又不同于那些只关注某一特殊女性群体的研究,而是“将整个北京的底层女性作为一个更大的类别来加以检视”,这样可以纠正Judith Stacy所说的“地方专家谬误”。(第13页)在程著看来,北京的各类女性都在挑战城市性别隔离的社会领域和物理空间,以自己的方式去追求生活,而通过考察劳动妇女方方面面的抵抗,程著也“支持了女性主义的观点,改变了中国妇女受害者的单一形象”,还原了其历史主体性。(第16 17页)

像程著所指出的那样,清末民初充满矛盾的城市环境使北京的女性发展出了两种利用城市公共空间的倾向。一方面,经济上的困窘迫使穷苦女性走出家门来谋生,在城市公共空间里去施展拳脚;另一方面,北京城对西方影响和民族主义政治的逐步开放鼓舞了中产阶级女性,她们开创了各种利用公共空间的方法,并由此发起了一场解放运动。(第53页)不过,底层女性的谋生活动与中产阶级女性的政治活动之间有巨大的隔阂。后者接受西方的文化和观念,摒弃了幽居闺阁的训诫,把城市公共空间当作政治舞台,对前者从事的职业和日常活动不以为然;前者天天为生活忙碌,“革命带来的冲击对她们来说无关紧要,城市重新改造对她们生活的影响也很小”(第35页),在现实的生活压力面前,宏大的政治话语对她们来说并无多少意义。相对于精英女性,底层女性是凭借日常生活来打破家庭和公共空间之间的阻隔。

20世纪初的北京,底层女性尽管很少被现代化政治动员起来,但她们不只是城市改造的旁观者,也是参与者;现代化带给她们的不只是挑战、悲惨和牺牲,也有机会。一方面,她们在城市公共空间的活动改变了人们对空间的传统定义。为了生活,底层女性很少遵守地理上的界限,她们不会把工作限制在家里或者院子里,街道和其他地方也是她们用来赚钱谋生的所在,有些女性从工厂接订单在家里做,有些女性则外出当女佣、收废品、卖货、做针线、演地方戏或者从事其他民间娱乐表演,或者就去做妓女。她们的贡献在城市经济中创造出一个非正式领域,对内外之别进行了再定义。譬如,为富裕家庭提供家政服务的女佣把女性的日常劳作转变成了有偿的雇佣劳动,模糊了家庭生活和工作的界限,挑战了社会对于家的意义的普遍看法(第56 62页)。另一方面,底层女性也根据自己的需要来主动利用公共空间,呈现了她们作为女性的主体性,如她们经常通过邻里街坊散布消息,说长道短,这“有利于阻止虐待和行为不端”(第85页);媳妇经常反抗专横的婆婆,将她所受的虐待披露给邻里街坊,让公众来判断与主持公道(第87页);街头叫骂和斗殴是她们日常生活中常有的事,“叫骂会引起围观,从而损害对手的名声”,斗殴是她们反抗压迫和攻击、重获心理平衡、争取同情的一个办法,“大多数被卷入公共视线的斗争,其目的就在于获取公众对家庭问题的有利舆论”,对当事女性而言,这“生成了一种自我保护的机制”(第87 91页);她们还会利用大杂院、街道、庙会、戏园、妓院和许多其他类别的公共空间来发展社会网络、找工作或找乐子;等等。像程著指出的那样,“女性加入公共空间表现出强烈的生存愿望或者改善生活的愿望,尽管她们为如何使用城市空间所进行的谈判与传统规范和期望并不相符”,这修正了“所谓传统中国女性是顺从的受害者的刻板印象”(第25页)。

“中国女性不是顺从的受害者”是美国不少研究中国妇女史的学者所表现的主题5其中贺萧对20世纪上海妓女的研究比较典型。就北京的娼妓业而言,程著认为,很多女性进入妓院不是为了成为性奴隶,而是成为自雇佣的工人,因为这项职业为女性提供的收入比其他工作更多,更能让其家人远离饥饿;妓女也有自由意志,高级妓女常常看不上她们的客人,“她们最喜欢的男人是年轻漂亮的男演员”,“倒嫖”男戏子是常有的事;下等妓女也会拒绝她们不喜欢的客人,“为了自由的意志,她们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她们不希望自己不只是一个听凭男性摆布的商品”。(第186 192页)此外,“性产业是分层级的,名妓和站街女有很大差异。很难说妓女属于某一个受压迫的阶级,因为很多高级妓女的生活实际上能与精英阶层的女性媲美。”(第198页)妓女通常被认为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程著关于北京的妓女的论述支持了美国学者的看法。

在程著看来,为了经济利益操控不同空间并把城市街道重新定义为女性的工作场所的能力是底层女性的一种本事,她们进入公共空间并非拜男性所赐,也不是由于北京正在从传统向现代转变,相反,她们是通过自己的谈判和斗争才找到工作的。女性走出家门工作,努力赚钱维生,直接挑战了精英们认为女性是依赖者的想法,推翻了千百年来对女性社会地位的假定和污名化。(第5575页)与中产阶级女性相比,底层女性在公共场合往往享有更多的自由,如女仆可以比女主人更自由地利用城市空间,这使她在街坊四邻的社会生活中相当活跃(第62页)。中产阶级女性通过政治斗争建立了安全的工作场所和出行区域,但要忍受许多男性的监督和苛责。她们外出工作也常常被视为抛弃了家庭责任和女子的淑德,给名誉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底层女性尽管受歧视,但驱动她们进入公共场所的是经济的而非政治的问题,往往较少受道德的制约。程著对底层女性主动利用公共空间做了个总结:“这是个人为了应对经济危机,或者希望从城市转型中获得利益而做出的决定。城市的转型为女性打开了新的大门,但她们仍然得为了自己的权利和机会努力奋斗。在劳动女性看来,公共空间意味着经济上和社会上的另一种可能性,象征着自由,还是极大的诱惑。虽然公共空间让女性感到不安、受辱或紧张,但同时也能满足她们的欲望和需要。女性对公共区域有不同的利用方式和目的,通过她们的重新定义,原本排斥女性甚至危险四伏的公共场所成了城市中熟悉且能提供资源的日常空间。”(第234页)由是,城市的物理界限和社会界限都被重新定义。

当然,底层女性进入城市公共空间并不一定意味着妇女解放的重大进步。公共空间增加了女性的生存机会,街头生活的自发性、多样性和波动性模糊了男女势力范围之间原本显著的区别,但同样也给她们带来了限制,要她们付出代价。“不过,女性并没有为了在城市中生存下去而采取有组织的反抗。她们采取的自我保护的方式是自发的、非政治的,一定程度上还是传统的。她们日常生活的空间是为其家庭内部目标和个人利益而建立的。”(第236 237页)譬如,年轻的女戏子在戏园里挑战着性别区隔;女人力车夫干起了历来只属于男性的工作,挑战着人为的劳动分工;反抗婆婆虐待的家庭主妇引发了家庭模式的问题;等等。底层女性这样的主体性和反抗的例子绝大多数是非正式的,嵌在日常生活中。她们反抗尽管越出了性别的界限,但是,像程著所点明的那样,分析这个运动并不会产生颠覆男权的“反抗的传奇”,绝大多数女性所寻求的不过是对现行体系的改良,而非废除这个体系。(第25 26页)

公共空间扩展了女性的家庭领域,把女性当作城市社区的积极参与者接纳进来。不过,公共空间中的女性并不是一个同质性的群体,阶级和职业通常决定了女性的形象和公众的接受程度。这一点对于北京的底层女性同样适用。程著虽然把底层女性当作一个大类来对待,但同时也指出这个大类是分层的:“职业不同或工作地点不同的女性会有不同的收入、名誉和地位。即使从事相同的行业,劳动女性的地位还是会分出等级:高级妓女和站街女的生活完全不同;在大剧院表演的戏曲女演员非常富裕,也比那些在天桥卖唱的更受尊重;在家工作的女性被看作良家妇女,而在街上谋生的则名声不佳。”(第237页)程著对那种不言自明的社会性别划分以及统一的女性身份认同提出了质疑,也用事实表明女性在性别、阶层、民族及其他因素的互相作用下形成了多重身份认同。不过,与女性分层不一致的是,程著却隐约假定了有一个居于所有女性之上的统一的男权或父权。

程著关于北京底层女性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生动的个案,可以激发我们对精英分子潮流之外的女性的思考,并增进我们对底层女性根植于其日常生活的女性主体性的认识。

 

三、现代化转型中男权的重构

20世纪初的北京是一个处于过渡期的城市,在城市边界不断变化的改造过程中,男女两性的关系也在不断发生改变。不过,城市的现代化变革改变了男女之间不平等的权利关系,但实际上并没有将它消除。当旧的规范渐渐消失时,女性又面临新的问题,一方面她们的自由度扩大了,另一方面制约她们的规矩也多了起来。这是一个性别关系再定位与男权重塑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作为公共空间管理者的政府扮演了关键的角色。警察是政府管理公共空间的代表,程著主要分析了清末民初北京警方在城中的作为,用以揭示男权在变动时代的新样式。

20世纪之前,北京女性在公共区域居住和工作是非常罕见并受到严格限制的,官方反对女性在大街上露面,其关注点主要在幽闭女性以及保护良家妇女远离外来诱惑。到了清末民初,在北京城现代化转变的过程中,女性的公共活动变成正常的事。女性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共场合,不过男女有别的观念并没有消失,警察的职责虽然不再像此前的统治者那样侧重于把女性限制在家里,但要花大量精力来隔离公共区域的男性女性,指引和规范那些忘记妇德、无视男女杂处禁忌的女性。在警察看来,出现在公共场合的女性一般被分为“受危害的”和“有危害的”两类,受危害的是中上阶级的女性和寒门家庭的良家妇女,有危害的则包括来自社会底层的站街女、乞丐和无家可归者。警察认为,受危害的女性应该被隔离和监督起来,免受伤害,有危害的女性则应被管制或取缔。(第24201 202页)从城市险境中拯救女性和从风尘荡女中拯救城市成为警察荣耀的事业,而他们也由此得以按照阶级和性别的界限来圈定社会边界。

为了避免公共场合男女杂处引起的道德问题,北京警方为公共场合的活动立了一些规矩,譬如,女性举办公益活动或演出,男性不得混入;剧院男女入口、座位都要分开;男女在电影院不得坐在一起;等等。排斥女性进入公共空间的做法被隔离和规约取而代之。除了在公共场合隔离男女,管控有危害的女性,譬如三姑六婆和妓女,“防止良家妇女受到品行不端的女性的污染”,也是清末以来政府努力尝试做的事。“政府1918年试图将妓院与居民区和其他商业区隔离开来,体现了政府为减轻性产业对城市居民的不良影响所做的努力。”警察还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查禁那些未经注册的妓女,并“要求妓女佩戴统一的标志,以更容易跟他人区别开来”。(第205 224页)警察对公共空间中女性的管制,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国家对传统道德的维护。

为了完成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和道德标准的使命,京师警察厅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防止和惩戒跟性有关的犯罪。性骚扰是被严厉打击的,不过,“性骚扰的定义不太明确,而且城市警察常常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提出指控并严厉惩罚嫌疑人”,“一些无辜的男性或不严重的违规也会被抓捕”。程著就此指出,“警察拘留那些男女混杂人群中的男性违规者,只是为了保护女德和传统秩序,而不是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他们“把公共空间的男女隔离看作保护中华文明的最后一道防线”。(第212 213页)

作为公共场合的“家长”,警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女性的权益,但他们在某些情况下作为却有违女性意愿。譬如,解救被绑架拐卖的女子是警察的责任,但也有一些非典型的“绑架”案是“被绑架”女子自己策划的,目的是为了逃离丈夫,警察在处理这类案子时一般会把逃走的女性送还给丈夫。由于妻子被认为是丈夫的财产,警察这样做其实是在维护“男性权威”。维护男性权威还体现在警察对家庭纠纷的调解上。一般说,警察是在尊重社会规范和传统的基础上解决家庭纠纷,他们认可丈夫在家庭中的权威,并把打老婆或其他虐待行为视为家庭内部事务,除非发生悲剧性的后果,丈夫才会受到指控。“警察们一般不会惩罚暴虐的男性,但对叛逆的女性却远远没有那么宽大”。(第213 219页)在这里,公领域的家长与私领域的家长成了同盟。

北京警察对女性管制的成就比较突出地表现在对问题女子的改造与教育上。民初隶属于警察部门的妇女机构有济良所、女习艺所和感化所,其中,济良所接纳的是性工作者,女习艺所是为良家妇女而设,感化所是女子监狱。济良所是要把妓女“改造成有道德、有技术的妻子”,女习艺所是要惩罚和改造那些“不守妇道的妻妾,敢于和家长争辩或干活不出力的年轻女子”。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女性的改造和教育是强制推行的,譬如,女子被送到女习艺所,警察通常会支持家长的权威,而不会理会被送来的女子自身的诉求;济良所实际上是一个妓女的监禁中心,她们每天被迫工作十个小时以上而无劳动所得。(第226 231页)在惩戒和教育女子方面,女习艺所和济良所成了掌握规矩的男性家长的化身。

总的来看,清末民初北京的公共性别领域是通过对两性关系和公共空间的重新定义来建构和运行的。尽管妇女解放思潮的兴起让传统的性别观念出现了松动,但男权社会相应地改变了对女性控制的策略,“从把女性排除在外部世界之外,转向在公共空间中对两性进行隔离。家长制的国家采用了一种新的规范女性行为和活动的方法,加强了对女性日常生活的干预”(第238页),“通过精英人物对女性行为和现代性的论述,以及警察对街道上女性的监控,性别权利关系得以重新配置,新的性别权利关系出现了”(第17页)。在城市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中,“警察对待妇女问题的态度表明了国家希望保护传统女德,将其作为文化改革的基石。……妇女问题不再被视为单纯的个人或家庭问题,而成为关系到公共秩序的基本问题。通过对女德和家庭领域的保护,通过社会建构的性别领域的分化,也通过解救那些逃入或迷失在城市公共空间的贫穷、不守妇道、有危险的女性,民族主义的父权制度得到巩固”(第231 232页)。程著对男权或父权所做的刻画和揭示,回应了有关公共空间的性别化解释,也呈现了与女性主体性之间某种张力,而这种张力就是城市现代化政治的新主题。

 

 

(作者杨剑利,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北京 100872

 

 
 

 注释:

1该著有中英文两个版本,英文版2011年由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东亚研究中心推出,书名为City of Working Women: Life, Space, and Social Control in Early Twentieth-Century Beijing,中文版(杨可译)20157月由三联书店出版。作者程为坤,1977 1982年就读四川大学历史系,后入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读硕士并任教;1989年赴美留学,师从罗威廉,1995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在美国高校研究并讲授历史;2007年罹车祸不幸辞世。本评介主要依托中译本,凡引该著仅在文中夹注中译本页码。

2法国思想家福柯(Michel Foucault)与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分别对空间做出了突破性的解释,改变了人们对空间惯常的理解。程著提到了列斐伏尔的《空间的生产》(The Production of Space),即是一部空间分析的经典之作。

3Joan W. Scott, Gender and the Politics of Histor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8, pp. 42-43.

4美〕高彦颐:《闺塾师  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李志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第13 14页。

5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有高彦颐的《闺塾师  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贺萧的《危险的愉悦  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

 

 

 

本文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国史研究所网站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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