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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智:我们的问题意识:对美国的中国研究的反思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01-27 22:32:34 阅读量:
我们的问题意识:对美国的中国研究的反思* 
黄宗智 

开放时代2016.1 
http://www.opentimes
.cn/bencandy.php?fid=407&aid=1947 

【内容提要】本文先从问题意识的角度回顾了美国战后三代最具影响力的中国研究,进而把那些研究置于近三百年来西方关于中国的思考的大框架之中来分析。目的是要证明中西方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思维是怎样主宰了那些最具影响力的学者们所提出和没有提出的问题,怎样塑造了他们对问题的解答,有时候甚至促使他们违反现有的经验证据。本文论证,在一个现代的中国,中西的相互渗透,包括对西方的选择性重新理解和对两者的调和,而不仅仅是两者间的冲突与矛盾,乃是必然的给定实际;在两者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在实际层面上是不可能的,只有在理论建构的层面上方才可能。正是对后者的坚持导致了不少违反经验证据的研究和论点。更有进者,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也可以见于一系列其他相关的二元建构,诸如现代VS.传统、工业VS.农业、城市VS.乡村、市场VS.人口、市场VS.国家、形式理性法律VS.实体非理性法律、普适VS.特殊等。历史的视野要求我们把这些二元视作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而不是相互排除、非此即彼的。 
【关键词】问题意识 共产主义中国VS.中国 现代化VS.革命 西方中心主义VS.中国中心主义 


  我们的问题意识  在研究中所提出的中心问题  可以说是学术工作中至为重要和决定性的组成部分。它设定了我们想知道什么,以及我们所想问和没有想问的问题。它把我们的探照灯照向某一个方向,由此而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我们会找到什么。 

  在美国的学术研究中尤其如此,因为它几乎在所有的学术刊物中都设定了一个固定的格式:要求研究者先说明其所要解答的问题,一般多涉及某某理论,而后围绕一个中心论点来提出其经验证据。这样的格式和其他西方国家的学术有一定的不同(譬如,英国比较强调经验主义的学术),也和最近几年才开始模仿美国规范的当代中国学术有一定的不同。当然,问题的实质内容要远比格式重要,因为它常是学者们代际或国际间的主要不同所在。 

  本文先是根据笔者自己五十多年来参与其中的经验而写的关于美国战后三代学术所处理的主要问题的简略叙述。目的不在争论所有美国学术都可以被纳入这些问题,而是要说明这些是每一代最具影响力的学者们所试图处理的问题。此部分意图不在详尽的文献综述,而在借助笔者最熟悉的领域和研究来阐明本文的论点。其意图也不在否认偏重经验或求真研究的学者多不会参与讨论那些理论-意识形态问题,他们常是这方面的“沉默的大多数”,但我们仍然需要批判性地剖析那些最具影响力的著作,这是因为其影响力多源自某种理论或意识形态潮流。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自己工作的思想环境,这样才能更好地区别自己的研究和可能是被误导的“主流”。 

  这里需要连带说明,根据每一代最具影响力的著作的不同程度的意识形态化,有的可能有意或无意地违反现有经验证据来论证自己所想得出的某种答案。与此不同,真正求真的学术,即便是在某种问题意识框架之内所作,仍然可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但如果主要是被意识形态所推动的研究,其学术价值会伴随某种时尚意识形态或理论潮流的没落而消失。 

  在梳理了关于过去的研究的问题意识之后,笔者将把其置于现代西方关于中国的思考的历史中来论析。在我看来,它们体现的是一个特别顽强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乃至于一直都特别突出要么是西方的优越性,而中国只不过是其对立的“他者”,要么是像最近一代那样强调中国和西方是相等的、一样的,甚或更优越的  使用的其实仍然是原来西方的标准和非此即彼的二元框架。两种论点基本都来自西方的理论和问题意识,都严重违反了现代中国的基本实际:即不可避免的古今、中西混合。 

  这个不仅是美国(和不少其他西方)的中国研究的问题,也是当代中国本身的中国研究的问题,后者也许更加如此。现代中国的学术大多受到西方的建构和问题意识的影响。譬如,之前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便试图用一个来自西方的分析框架来理解中国。其后在近三十多年中,则试图用新自由主义的框架来理解中国。同时,两者都触发了对其一定的反动,即坚持必须用本土的概念来理解中国,拒绝西方的理论和框架。 

  本文论证,我们需要把这个二元对立的框架置于一旁,而从现代中国不可避免地是由中西相互渗透所组成的实际出发。对这个基本实际的认识,是摆脱过去从过分简单化的源自西方的问题意识和理论出发的第一步,避免其所导致的对中国的严重误解,避免其甚至把想象中的或夸大了的实际投射于中国。这样,方才能够走向建立中国研究在理论层面上的主体性,正如不少优秀的中国研究学者早已提倡的那样。如此方能促使中国研究,不仅在西方也在中国,得能更符合中国实际,并把其置于一个真正的全球视野中来理解。 

  更有进者,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也可以见于一系列其他相关的二元建构,诸如现代VS.传统、工业VS.农业、城市VS.乡村、市场VS.人口、市场VS.国家、形式理性法律VS.实体非理性法律、普适VS.特殊等。历史的视野要求我们把这些二元视作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而不是相互排除、非此即彼的。本文将提出一些具体的例子来阐明笔者所提倡的研究进路。 


一、“共产主义中国”VS.“中国” 
   
  笔者在华盛顿大学(位于西雅图,以下简称“华大”)读研的时候(1960年 1966年),中国研究的大问题是怎样理解“共产主义中国”。许多汉学家进入中国研究领域是因为他们对中国文化的爱好和认同,尤其是其(精英阶层的)“大传统”,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则明显拒绝了那个传统而拥抱了马列(共产)主义,并且是在“冷战”的大环境中作出了那样的选择。研究中国的学者该怎样来应对两者间的巨大分歧?一个是可恨的,另一个是可爱的;一个是对美国友好的(蒋介石的)“中华民国”,虽然是软弱的,另一个是与美国敌对的共产主义中国。那些深层的矛盾在当时的具体体现是美国是否该承认共产主义的中国并支持其进入联合国(拒绝台湾地区的蒋介石政府),还是像美国的右翼政见(被朝鲜战争进一步激化和扩大)主张的那样,仍然支持其盟友国民党和蒋介石及其在联合国的位置? 

  在华大,当时的主要“右翼”中国研究中心,答案主要来自该研究所的正所长泰勒(George Taylor)和副所长麦克尔(Franz Michael),他们坚持“共产主义”是完全外在于中国文化的,是一个完全由莫斯科控制的国际共产主义阴谋所强加于中国的。泰勒和麦克尔主要在他们的教科书《现代世界中的远东》中宣扬这个意见,该书把毛泽东描述为一个完全追随斯大林和斯大林主义者,他不具有任何理论创见,只因为他侥幸获取了党和军队的统治权而由此“征服”了中国。(Michael and Taylor, 1964[1956]:412,423,430,432)笔者对当时为他们的课程当助教的经历记忆犹新。 

  当然,华大的“远东和俄国研究所”(Far Eastern and Russian Institute)的所作所为并不仅止于此。它同时还集合了当时的一些优秀的中国研究学者(包括来自中国的华裔学者)来从事有实质性内容和价值的研究,而其中的一位主要学者便是(笔者的导师)萧公权(Kung-ch’uan Hsiao)老师,一位无论在什么样的标准下都是世界级的学者。研究所的学术成果包括张仲礼关于中国“士绅”阶层的两卷本(Chang, 1955,1962)、萧公权关于十九世纪国家对农村的控制的大部头研究(其实是一项奠基性研究,更像一本参考书而不是意识形态化的著作)(Hsiao, 1960),以及麦格尔和张仲礼的《太平天国叛乱:历史与文件》两卷本(Michael and Chang, 1966,1971)。它们都是重要的学术贡献。 

  华大中国研究的另一维度是魏特夫(Karl August Wittfogel)。他当时每年从哥伦比亚大学来华大工作一个学期和从事其“东方专制主义”研究。与华大的其他教员不同,他不是一位中国文化的爱好者,而是一位深深憎恨“极权政权”者  对他来说,纳粹主义(他曾亲历其害)、共产主义(虽然他曾加入德国共产党)和“东方专制主义”都是被合而为一的“极权”敌人。(Wittfogel, 1957) 

  华大的敌对方是费正清在哈佛的比较开明和没有华大那么“右”的中心。他们的主要著作是史华慈(Benjamin Schwartz)的《中国的共产主义和毛泽东的兴起》,它与华大的观点对立,论证了“毛主义”的中国特征。对史华慈来说,“中国的共产主义”主要把原来的目的是在工业世界的无产阶级的马列主义,重新理解而适用于中国的农民社会和农民革命。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因此并不是一个由莫斯科控制的国际阴谋,而是在毛泽东的领导下逐步独立于莫斯科的革命运动(Schwartz, 1951)。他的论点被表述为共产主义的“中国化”而引用于哈佛的教科书《东亚:现代的大转型》(Fairbank, Reischauer, and Craig,1965 [1960]: 851,855)和《美国与中国》之中(Fairbank, 1972 [1948])。 

  对这个(美国的)“中国问题”的关心无疑是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中国研究的问题意识的核心。虽然如此,仍然有不少比较纯粹的学术著作,而且双方都致力于提高其学术水平、扩大和深化其图书馆藏书,以及培养新一代具有更好语言训练(中文和日文)的下一代青年学者,而又同时相互竞争试图获取更多的“国防教育法”(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 Act)(以及福特基金会)的研究机构资助和研究生的外语学习和实地研究奖学金资助。 

  上述的“中国问题”不仅比较明显地影响了以上的那些中国研究,也不那么明显地影响了其他的研究。譬如,在中国的“士绅”阶层方面,华大的主要论点是,其基础主要寓于其所承担的处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中介功能,而不是像马克思主义理论所设定的那样,是基于“生产资料”(土地)的占有的“统治阶级”。那是一个和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主要源自治水功能相契合的论点,也是一个认同于中国士大夫阶层,其“学者官员”和大传统的汉学家们所欢迎的论点。而且,它是一个具有一定实质性经验证据的论点,虽然它并没有能够证实土地占有并不重要。 

  “中国问题”在思想史领域也具有不那么明显的影响。在史华慈的第二本主要专著《探寻富强:严复与西方》中,我们可以看到其先前的研究方法的延续,即探究中国是怎样重新理解和阐释西方思想的:此作证实,严复对西方的一些经典自由主义著作的翻译和阐释并没有集中关注个人相对国家的自由(那是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而是特别关注自由怎样释放了个人能量并把其凝聚为促进国家富强的群体力量。史华慈并更进一步论说,在严复对西方的重新理解中,我们可以看到某种类似于托克维尔(对美国的观察)的那种现象,即一位外来者更能够洞见本土人所看不到的,即西方的一种基本的“浮士德式性质”(Faustian character, 即为知识和权力而把灵魂卖给了魔鬼)。(Schwartz, 1964)它是一本罕见的著作,既受到当时的问题意识的影响,也展示了如今半个世纪之后仍然具有洞察力的研究进路。 

  与此不同,当时中国研究领域的明星似人物列文森(Joseph Levenson,任职于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莱校区),虽然也同样关注到中西文明关系的问题,但采用的却是中西二元截然对立的概念框架。在他关于梁启超的第一本研究中,其基本论点是这样一个公式:梁在思想上已经脱离了中国传统但在感情上则仍然与其纠结(intellectually alienated from his tradition,but still emotionally tied to it),而其思想的主线是要试图“埋没历史与价值间的冲突”(smother the conflict between history and value)(Levenson, 1959 [1953]:1-2,34-51)。在其后来的《儒家思想与其现代命运》三部曲中,他试图把这个公式从思想VS.感情,改为主观意义VS.客观意义(subjective significance VS. objective significance):即由于其价值观和制度的解体,儒家思想已经不再具有客观意义,只具有主观意义。(Levenson, 1972 [1958,1964,1965]: x-xii) 

  列文森的高度概念化和理论化而不是扎根于经验证据的研究所反映的其实是,西方长期以来把西方和非西方截然划分为二元对立的思维框架  这是一个贯穿西方启蒙时代以来关于中国的思考的基本框架(下面还要讨论)。他认为,马列主义在中国的兴起反映了儒家思想之从历史舞台完全退出:从此“价值”将隶属于西方而不是中国传统。如果史华慈关于严复的研究展示的是试图超越简单的中西,以及共产主义和西方自由民主的二元对立,列文森的研究显示的则是这个非此即彼的二元框架对美国的中国研究的强大和深层的影响。这种影响在第二代和第三代的研究中将更为明显。当时,列文森的研究似乎比史华慈的影响要大也更为广泛地被阅读,但实际上则远远没有后者那样持久的学术价值。 

  这些著作也说明,高度政治化的“中国问题”已在逐步淡出。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正式取代“中华民国”,终结了之前西方对中国革命胜利的历史实际的意识形态化否认。继之而来的是1972年的中美“上海(联合)公报”以及1979年的正式建交。那些历史事件标记着美国战后第一代中国研究的主导问题的没落和消失。伴随是否该承认中国共产党胜利的实际那样的问题的退出,深一层的,关于怎样去思考中国的过去和现在的问题将会浮出水面。 


二、革命VS.现代化 

  即便是在承认中国与否的问题消失之前,美国的中国研究已经显示了对“现代化”范式的深层认同。它主要被理解为资本主义 + 自由民主的发展,是冷战时期赖以与苏联和中国所倡导的社会主义革命抗衡的理论/意识形态。两者之间的斗争行将成为主导美国中国研究的问题。 

  现代化范式早已可见于一系列不同的研究。首先,在外交史领域,被费正清设定为一双二元对立的建构:即现代民族国家之间的平等关系理念(虽然是在帝国主义凭借侵略和战争而攫取“不平等条约”的历史实际之上的建构)VS.中华帝国的“民族优越感”(ethnocentrism)、“中国优越感”(Sinocentrism)和“朝贡关系”(tributary relations)。这个框架也被运用于费正清指导下的一系列专著,包括张馨保关于鸦片战争的研究  争论该战争的导因主要是“文化冲突”而不是鸦片(Chang, 1964),徐中约的总理衙门研究  特别突出“中国之进入民族国家的大家庭”(Hsü, 1960)等著作。和费正清一样,张馨保和徐中约把“朝贡关系”设定为现代主义的国际关系的对立面。 

  现代化主义也可见于其他重要著作的问题意识,如莱特(Mary C. Wright)关于“同治中兴”以及费维恺(Feuerwerker, 1958)关于盛宣怀和“官督商办”的研究,其焦点都在“中国为什么没有能够现代化”(why China failed to modernize)。莱特写道:“是因为现代化的必需条件和儒家追求稳定的要求直接冲突”。(Wright, 1966[1957]:9)虽然如此,莱特的研究是如此地扎实和详尽,即便是在其问题意识的局限之下,也不失为一本具有长远价值的学术贡献。 

  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的新趋势是对现代化范式的挑战。它是伴随反越战运动而来的:美国真的是像官方表达的那样为了现代化和民主而介入越南内战的吗?还是,是代表帝国主义而与革命和民族解放(有的人把其表达为美国威尔逊主义下的“自我决定”[Wilsonian Self-determination])斗争而战?对年轻的一代(包括费正清在哈佛的一些学生)来说,这当然也包括对中国革命的理解:它不仅是一个中国化了(由上而下)的马列主义,更是一个人民的反帝国主义解放战争。这些新的视野是伴随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和受其影响的理论而来的。在之后的二十年中,具有影响力的著作几乎都必需考虑到马克思主义对现代化范式的挑战。 

  在现代化主义的一方,早期的理论概括主要依据关于西方发展经验的如下设定和概括:认为其是,或者应该是一条普适的从“传统”到“现代”的演化道路,它的主要特征包括(资本主义的)工业化、自由民主、城市化、专业化、理性化、高效化、蓬勃动力化等。①正是那样的范式指导或影响了上述第一代的学术。它是第二代的“主流”学术的基本范式。 

  与中国有特别关联的是两位经济学理论家,他们后来于1979年同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首先是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他具体讨论的虽然主要是印度而不是中国,但他可以被视作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绿色革命”的理论家,倡导的是个人创业和技术更新的农业发展模式,针对的是苏联和中国的集体化农业。(Schultz, 1964)他还特别强调,劳动力过剩(他把其定义为一个稻草人,即零价值的劳动,而不是人地的相对压力和劳动力的隐性失业)其实并不存在。刘易斯(W. Arthur Lewis)则聚焦于发展中国家所谓的“二元经济”,其“传统”部门是“劳动力无限供应”的一元(相对于充分就业的现代部门)。但即便如此,伴随个人创业、技术更新以及市场机制的运作,如此的经济必定会进入一个“拐点”,之后其二元经济将会被整合为单一的现代经济,其劳动力资源(以及其它资源都)会得到最佳配置。(Lewis, 1954,1955)舒尔茨凭借理论而排除了中国相对人多地少的问题,而刘易斯则一开始便直面该问题,但即便如此,刘易斯认为,这是一个现代化必定会克服的问题。这样,他最终也接受、参与了普适主义的现代化理论的建构。两人等于是共同凭借理论而排除了中国自身称作其“基本国情”的现实,而且完全无视20世纪30年代以来三代美国优秀学者卜凯(John Lossing Buck)、何炳棣(Ping-ti Ho)与珀金斯(Dwight Perkins)等所积累的研究成果。当然,这里不是要争论人口是决定性因素,而是要说明市场机制并不能排除人地压力因素;两者是互动的而不是非此即彼的  此点将在后面进一步澄清。 

  以上的理论组合被伴随反越战运动而兴起的左派学术所挑战。在马克思和列宁的原作之外,还有一系列的,大多是来自中国研究领域以外的左翼的理论家和史学家。经济学家弗兰克(Andre Gunder Frank)提出了“依附理论”(Dependency Theory),争论在拉丁美洲,资本主义的介入和美国的援助并没有导致现代化的发展,反而促使其长期陷入“依附”关系和“欠发展”(underdevelopment)状况。(Frank, 1967)他的著作之所以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不仅是因为其所指出的显然是真相的一个方面,也是因为其简单化了的夸大使其论点变得更为直白明了。 

  另外,还有学术方面的重要贡献,如英国的汤普森(E. P. Thompson)关于英国劳工和其阶级形成中的文化维度的研究,深深影响了其后的劳工研究(Thompson, 1991 [1963,1968]),以及法国年鉴学派的勒华拉杜里(Emmanuel Le Roy Ladurie)等,其著作代表了从精英人物的政治史和思想史转入新的底层“小人物”的社会史研究(Le Roy Ladurie, 1974)。 

  在中国研究中,历史社会学家蒂利(Charles Tilly)可能是影响最大的一位理论家,这是因为其同时使用马克思主义和实体主义的理论(下面还要讨论)资源来批评现代化主义、其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性使用(如“阶级联盟”[class coalition]和“集体行动”[collective action])以及其关于现代国家机器的(起源和)建造(modern state making)理论(Tilly, 1975a, 1975b, 1975c)。此期间的一个对中国研究意义特别重要的论争是新自由主义政治学“理性选择”理论家波普金(Popkin, 1979)对实体主义理论家斯科特(Scott, 1976)的批评:农民集体行动的动力到底是来自个人的“理性利益”的追求还是农民社区为了“生存权利”而对资本主义和现代国家的入侵的抵制?斯科特所代表的是在现代化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之外的“第三”选择:即实体主义理论传统(如恰亚诺夫[A. V. Chayanov]和波兰尼[Karl Polanyi])。双方分别代表日益众多关乎中国革命和民众运动的研究中的两个重要的理论传统。它们是从政治史和思想史转向社会史的大潮流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研究之进入社会科学  包括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和经济学  的大倾向的一部分,促使各大中心都吸纳了各个不同学科中的中国专家。这些新的趋势进一步丰富了美国的中国研究。 

  当时最紧迫的问题当然是美国在越南所扮演的角色。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的反战运动引发了一整代的学者的政治化,导致美国学术总体和其中国研究明显的左倾转向。在那个理论-意识形态的变迁之中,以及社会科学中的区域研究和史学中的社会史的兴起之中,最主要的大问题无疑是现代化VS. 革命。如此的问题意识主导了一整代学术领导者的研究,如塞尔登(Mark Selden)和他关于“延安道路”的历史社会的研究  一定程度上捕获了延安时期中国共产主义运动是怎样在一个边远的贫穷地区成功地动员了农民并创建了一个士气高昂、相当高度平等的新社会和政府,一个能够高效地执行人民战争和革命的实体(Selden, 1971),和周锡瑞类似地使用年鉴学派“总体历史”(total history)的方法于地方层面(湖南与湖北)的(晚清的)改革与(辛亥)革命历史的研究,说明其社会基础主要在城市的追求西方化的精英,与广大的农村人民几乎完全无关。(Esherick, 1976)它们预示了一整代的“新社会史”研究的来临,代表的是一个有意识地从外交史、思想史和大人物研究转向民众研究的趋势。它们大大丰富了美国的中国研究。 

  该代的学者中有不少既是学者也是政治行动者。他们聚合起来组织了“关心亚洲(问题)学者委员会”(Committee of Concerned Asian Scholars, CCAS),其宗旨是反对越南战争和批评美国在亚洲的帝国主义行为。会员包括几乎所有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各大中心的研究生的领导者。他们出版了《关心亚洲(问题)学者通报》学刊,提供了许多关于亚洲、美国政策以及中国和越南革命的相关研究,多是比较激进的,并常是马克思主义的研究。 

  当时的现代化VS.革命这个主要问题,曾被具体化为一个围绕美国中央情报局在亚洲研究中所扮演的角色的论战。其事实背景是,在哈佛的亚洲研究机构中,有中情局的人员参与,有的作为研究人员在那里工作,有的作为学生在那里学习和攻读学位,偶尔还有人员在那里为中情局征募新人员。②作为一个在冷战中成长起来并且原先是因为“国防”需要而建立的研究机构,这其实是一个不足为奇的现象。论战始于研究生佩克(Jim Peck)写给中心(社会学)教授傅高义(Ezra Vogel,后来是继费正清之后的中心第二任主任)的一封公开信,质问哈佛和中情局的关系以及其可能与美国越南战争政策同谋的关系。费正清的回复是,学术研究必需具有“包容性和公开性”,对中情局人员的包容,其性质无异于当时哈佛对作为共产党员的某些欧洲学者的邀请(来哈佛做学术报告  所指的应该是研究中国工人运动的法国名学者谢诺[Jean Chesneaux]),但是,据他所知,中情局人员并没有在哈佛进行征募新人员的活动。继之而来的是研究生利文斯顿(Jon Livingston)致费正清的公开信,具体说明在他认识交往的学生中,便有数位有过被征募的经历。由此,利文斯顿尖锐地提出,学者们对一个“灭绝(越南)民族的战争”(genocidal war)以及“卫护蒋介石的独裁”的政策应该肩负一定的道德责任。利文斯顿还提到美国政府当时的兵役规定对学生的切身影响的问题。傅高义对此的回复是,“感情不能替代理智”,“在政府之内工作”来“试图改变政策”是比“纯洁的道德”更好的选择。③ 

  当时双方都曾一度提到把论争导向建设性活动的可能,特别是建立一个定期讨论的平台并组织关于各个研究中心和政府间的关系的系统研究,但是,结果并没有付诸实际行动。论争基本结束于和其肇始时同样对立的状态。在那样的背景下,现代化VS.革命的非此即彼二元对立几乎是必然的,而且不仅是理论上的对立,更是政治立场和行动上的对立。有的学生运动的领导后来完全脱离了学术界,有的则继续做研究,其中有的是以马克思主义者的名义而进行研究的(其马克思主义多是在野的批判性学术理论而不是由政权推动的意识形态),有的则主要从事进步的 / 批判性的学术研究。其中有不少人后来作出了重要的学术贡献。但人人都几乎不可避免地多少受到对立的现代化主义VS.革命问题的影响。 

  《批判性亚洲研究》(Critical Asian Studies)是CCAS“通报”后来采用的名称,是一份重要的、一直维持至今的学刊,但它已经不多涉及中国,主要关注的是其他的亚洲国家。至于当代中国,主流的刊物一直是早年由中情局资助(通过其所谓的“文化自由代表会议”[Congress for Cultural Freedom]和“法弗德基金会”[Farfield Foundation]傀儡组织)的《中国季刊》(China Quarterly)。(MacFarquhar, 1995:692,696)④ 

  在那样的制度和意识形态环境下,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几乎不可避免。而“革命”范式不仅在美国也在中国,是和其现代化主义敌手同样地是一个全面化和普世主义化的建构。两者不可避免地不仅是学术-理论的,也是政治-意识形态的立场和观点。在美国的两者对立中,它们占据了中心地位,掩盖了(我们回顾起来可以看到的)与中国实际更为紧密相关的问题,譬如,日益显著的城乡差别问题  从1952年到1979年,城市工业产出一直相当快速地以平均每年11%的速度增长,而乡村农业的年均增长率则只是2.3%(相对于2.0%的人口增长率)。又譬如,在二十多年的革命运动之后,人民生活水平并没有显著提高的问题。也就是说,问题是中国要怎样才能做到不仅是“革命”的目标,也是“现代化”(特别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目标,而不只是其中之一。 


三、西方中心主义VS.中国中心主义 

  (一)新保守主义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美国呈现了新的意识形态和学术研究的转向,主要是新保守主义的兴起。它是之前的现代化主义的重组和更新,并在倡议资本主义和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内容上,只有比之前更加原教旨化。它是伴随全球化资本 + 国外廉价劳动力的跨国公司模式,扩张到主宰全球经济的地位而来的,并导致了美国的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到20世纪90年代,它已不再受到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挑战的约束,在苏联和东欧的党国体制的崩溃下,成为一个带有得意洋洋的凯旋意识的意识形态大潮流。 

  在学术界,首先是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复兴。其主要代表是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Hayek, 1899 1992),他成为美国1981年到1989年的总统里根(Ronald Reagan)和英国1979年到1990年的首相撒切尔(Margaret Hilda Thatcher)所最推崇的经济学家。早在1948年,哈耶克在其《个人主义与经济体系》中,便从对新古典的课本经济学的有力批评出发,论证其分析是多从掌有完全信息的完全理性个人以及纯竞争性的市场的设定出发的,但实际是,人们和市场绝对不像其所设定的那么完美。因此,它代表的只是一种“伪个人主义”。同时,新古典课本经济学过分依赖数学模型、(供需)平衡分析、建构的理论以及对自然科学的模仿。他争论,正是那些倾向最终导致了极端的科学主义,特别可见于共产主义国家的计划经济。经济学需要的是“真正的自由主义”,即直面个人和市场的非完美实际,但仍然据此认识到即便如此,依据个人的选择和市场的价格信号的经济体系乃是人类迄今所看到的最好的体系。(Hayek, 1948) 

  哈耶克在1974年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当时是和瑞典的“左派”经济学家缪达尔[Gunnar Myrdal]分享的),但其影响要到20世纪80年代在新保守主义大潮流和里根、撒切尔的特别推崇下才达到顶峰。据说,撒切尔在1975年保守党的一次讨论该否采纳一条经济上的“中间的道路”时,从其手提包里拿出了哈耶克的《自由的宪法》一书,拍在桌上,宣称:“我们相信的是这个!”(Ranelagh, 1991:ix)至于里根,他曾宣称哈耶克是对其影响最大的两三人之一(Anderson, 1988:164)。哈耶克的古典自由主义的原教旨自由市场经济学正是其与颇具影响力的政府干预性的凯恩斯主义的关键不同。在市场VS.国家的二元对立中,哈耶克是坚持听由市场机制运作、反对国家干预的论者。正因为如此,他对里根和撒切尔具有特殊的吸引力。 

  哈耶克的反科学主义论述的实际效果是,协助把新古典的课本经济学从对其的“实证主义”/科学主义猛烈攻击中挽救过来,把那样的攻击转向了共产主义计划经济。哈耶克本人则公开明确地认同于把个人和国家对立起来的古典自由主义  那也是为什么像里根和撒切尔那样的原教旨保守主义人士特别欣赏他。他给予了所谓的“里根经济学”(Reaganomics)哲学内容,使其成为新保守主义的核心。 

  哈耶克对里根和撒切尔的影响甚至超越了他芝加哥大学的同事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与哈耶克不同,弗里德曼坚持经济学是一门跟任何自然科学领域相等的科学(例见其诺贝尔奖讲演[Friedman, 1976])。他在1976年获得诺贝尔奖,后被邀请参加里根总统的经济政策咨询委员会,并在1988年被里根授予(至高荣誉的)“总统自由勋章” 。在哈耶克和弗里德曼两人的联结下,古典和新古典课本经济学(亦可统称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如今实际上成为一门鱼与熊掌兼得的学科,既批评了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又一仍其旧地普遍依赖高度科学主义化的数学模式和统计数据。 

  在那样的混和物之上,课本新自由主义还添加了所谓的“新制度经济学”,哈耶克早已在芝加哥大学教经济与法律课程时便已启示了其内容。它继承了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的前置公理  市场经济是最佳的资源配置机制,而后添加了私有产权是经济发展的至为关键条件的论点。科斯(Ronald Coase,和哈耶克同样在芝大教经济与法律)和诺思(Douglass North)两人都和哈耶克同样从(貌似)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批评出发,前者特别批评其忽视了公司交易成本的关键经济因素,后者特别指出其忽视了国家和法律的关键角色(Coase, 1990[1988]; North, 1981),共同强调的是稳定私有产权的不可或缺。科斯在1991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奖,诺斯于1993年获奖,由此巩固了两人在新保守主义时代的经济学理论界的显赫地位。综合起来,以上的复合理论成为跨国公司全球化利润追求意识形态的核心。私有企业 + 市场交易被视作一切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中国研究领域,这个理论潮流导致了几乎完全由市场主义主导的经济史研究,迥异于上两代以人口问题为主的研究  特别是何炳棣(Ho, 1959)和珀金斯(Perkins, 1969)的重要学术贡献。新保守主义的市场主义理论的意图是完全抹掉人口因素,就像舒尔茨所争论的那样。 

  (二)后现代主义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股新保守主义的学术-政治-意识形态大潮流是和另一股“激进的”后现代主义理论潮流共同兴起和并行的。后现代主义首先是一个对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在知识论层面上的挑战,质疑其对“客观”和“科学”知识和研究的深信不疑。新的批判性转向归根到底来自西方所面临的“认识论危机”:之前,人们一度信仰的是“上帝”所揭示的真理,而后在启蒙时代,神被理性和科学所取代,如今则是对科学和理性的质疑,所提出的问题是知识的根据到底是什么的基本性问题。在其最清晰和强有力的论析中,后现代主义坚持所谓的“客观真实”其实不过是一种话语建构,历史其实也不过只是一种需要解构的文本,不是什么“客观真实”。话语建构才是历史和知识中真正基本的元素。后现代主义中最突出的理论家,如德里达(Jacques Derrida, 1930 2004)和其对一系列主辅对立的二元建构的批判,以及福轲(Michel Foucault, 1926 1984)和其所突出的话语的独立性和关键性,是对“启蒙现代主义”及其所导致的现代化主义的强劲有力的质疑和批判。 

  后现代主义的第二主题是其“去西方中心”论。其中,对关于非西方世界的学术影响最大的是萨伊德(Edward Said)和吉尔茨(Clifford Geertz)。萨伊德争论,学术最主要的工作是对现代主义话语的批判和解构,特别是西方关乎“东方”的(帝国主义)“东方主义”话语(Said, 1978)。吉尔茨则论述,学术该做的工作(不是像现代化范式那样地追求“客观”和“普适”的“真实”和“真理”而)是要阐释非西方文化的主观的、特殊的“意义网络”。(Geertz, 1983)二人志趣相近,写作中相互推崇和引用。两人都认为,现代化主义的普世主义应该被后现代主义所强调的特殊主义所取代,普适性的实证主义研究应被话语主义/意义网络主义研究所取代。也就是说,他们的特殊主义是普世性的,是源自普世与特殊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框架而来的,其用意和其现代主义对手同样是普世的。 

  但求真、求实的学术,在我看来,其关键在于普世和特殊两者间的关联和互动,不在其非此即彼。实际无疑既包含普适也包含特殊,既包含话语也包含实践双维。学术研究的核心正在于根据经验证据来质疑、界定或重构普适理论所带有的可能正确性;同时,也是要根据特殊的经验事实,通过连接恰当限定的理论洞见来探寻其更宽阔的含义。学术的目的既不简单是普适主义化,也不简单是特殊主义化,而是两者间的相互关联。(黄宗智、高原,2015) 

  但极端的后现代主义理论,虽然在一般民众中影响有限,在学术界却取得了巨大的影响。“反思自身性”(reflexive)的“批判性”(critical)学术成为时尚,而且不仅是在年轻一代的学者之中,也在不少曾经是唯物主义/科学主义的年长一代的左派学者中。至于比较传统的思想史学者们,他们以为这些对客观主义的攻击是自身的主观主义思想史研究获得更大影响的好机会;同时,他们也被“话语”和文本“解构”分析概念所吸引。这股潮流由此成为强大的潮汐。在中国研究领域,其影响虽然稍滞后到20世纪80年代及其后,但通过新近信仰或改信仰后现代主义的学者们,扩延到一整代的青年学者  乃至于美国亚洲研究协会年会上提交文章的目录越来越像是一个后现主义范畴和题目的罗列。 

  新保守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并行兴起把两者都置于和之前的左翼学者冲突的位置。后者,即便是长期批判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主义者,不可避免地被与共产主义政权体制的崩溃相联系。对有的后现代主义者来说,哈耶克那样的经济学也许显得没有共产主义计划经济那么令人反感。更重要的是,新保守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在学术领域同样处于新兴的在野地位,而左翼的和进步的(如社会史)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大多已人到中年并在多个学术领域和高校院系占据领导地位,新保守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才是后来者、未曾掌权者。而且,新保守主义者与后现代主义者相互之间似乎并没有明显的冲突,因为它们主要分别针对两个似乎截然分开的领域:一个是经济学科,另一个是人文学科,不像马克思主义那么包揽一切。在那样的三分天下局势下,新保守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常常成为敌对左翼学者的同一方。 

  在中国研究领域,代表性的后现代主义著作首先是柯文(Paul Cohen)的《发现中国的历史》,把费正清对中国近代史的西方中心的“冲击和反应”分析模式颠倒过来,争论需要从以中国为中心的内生动力来理解其过去和近期的历史。(Cohen, 1984)这是一个与后现代主义无关但认同于中国文化和传统的美国学者们所欢迎的论点,也是不少中国的学者们所乐意接受的中国中心论点。在那样的感情性动力上,中国近现代的历史其实不可能只是任何单一方的结果,只可能是两者互动的结果这样一个简单实际,变得似乎无关要紧。柯文的论点显然是夸大了,但其简单化的夸大,却给予其论点更清晰易懂的威力。 

  (三)后现代市场主义 

  从学术潮流的角度来考虑,更重要的是另一种,由新保守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一些不同部分结合而组成的观点。其所声称的目的是“去西方中心”化(de-center the West),所采用的不仅是后现代主义对现代主义的批判,也是新保守主义的全球化原教旨自由市场主义。

  弗兰克(Andre Gunder Frank)之前(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曾经因其把现代化主义颠倒过来而声誉显赫一时。而在20世纪90年代,凭借其对学术潮流异常的敏感性,想重演过去,这回把西方中心主义的全球经济观颠倒过来,争论中国在全球经济体系中的中心地位。他借用的在根本上是自由市场主义和货币主义,但给予其以去西方中心化的激进包装,由此组合了其新的模式。(Frank,1998)他的《重新看待东方:全球经济的亚洲时代》居然在1998年到2002年间被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重印了四次。⑤与其之前的著作同样,此著作也比较意识形态化和简单化。 

  其经验证据核心是世界的白银从1400年到1800年间一直从西方流向中国这个历史事实。弗兰克本人,因其散射似的写作风格,并没有集中有序地在单一处解释清楚这个现象,但其实质是相当显而易见的:从1400年前后开始,欧洲(尤其是西班牙)白银相对丰富,其后则由于16世纪在新大陆(尤其是在秘鲁和墨西哥)发现白银,白银价格在西方要比在中国低廉,在16世纪欧洲白银和黄金的比价约为12:1,在中国则是6:1,其后在17世纪(中国)上升到先是7 8:1,而后是10:1,但一直要到1750年前后,其与西方间的差值方才消失(见陈昆,2012:第7-9页的表)。这就意味着白银不仅作为交易货币,也作为商品,从西方(从新大陆经过欧洲或马尼拉)流向中国是有利可图的。加上当时中国的丝织产品,以及棉、麻、茶、瓷等产品比起西方既价廉(丝织品价格才是欧洲和墨西哥的三分之一  见陈昆,2012:第3页)又物美(由于中国在这方面的早发展),西方的买商既可以获利于商品的廉价也可以获利于其用以支付的白银的更高值。两者相互提高了其分别的盈利。结果是白银在这期间相当大量地流向中国。根据弗兰克提供的数字,在1550年到1800年的250年间,从西方流向中国的白银总量达到六万吨,也就是平均每年240吨。(Frank,1998:149)对弗兰克来说,这就是证明当时中国是全球最富裕和最高度发达的经济体,是其处于“全球经济/体系”(world economy / system)中心位置的经验证据。 

  正是从这个经验核心,弗兰克建构了其中国中心的1400年到1800年全球体系“理论”。由此出发,他更建构了一个长达五千(乃至七千)年的“世界经济/体系”理论,该体系不仅是一个整合的体系,而更是具有可以辨析的一系列的“长周期”(long cycles)的体系。其中,从1400年到1800年是一个以中国为中心的长周期,之后被西方中心的长周期所取代,但行将再次被以中国和亚洲为中心的长周期所取代。如此这般,他批评了所有此前的论著, 包括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的“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理论,认为他也是西方中心的,因为他仅仅关注了西方1500年以来的兴起,而弗兰克本人才是真正具有“全球视野”的论者,论证了西方的兴起只不过是全球视野下数千年中众多长周期中的一个周期而已。 

  弗兰克没有解释为什么中国的商品(不仅因为白银的差价)会比西方的便宜,但这其实也是一个很好理解的现象。笔者过去已经详细论证:人地关系的压力促使许多农民必须依赖副业生产(使用家庭的较廉价的辅助劳动力,即妇女、老人、儿童),尤其是蚕桑(和缫丝)以及棉纺织来协助维持生计,由此形成了远比欧洲强韧的农耕和手工业的紧密结合。英格兰和西北欧在其“原始工业化”(手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很快就呈现了农耕和手工业的分离,一个成为农村的生产活动,另一个成为城镇的生产活动,两者都能够分别满足其生产者的生存需要。那就和中国十分不同,因为在中国两者都不能单独支撑其生产者的生计。因此,它们一直紧密缠结,一直到1949年之后的当代中国仍然如此。(黄宗智,2011,2002,2014a:第3卷,第13章;亦见黄宗智,2014a:第1卷, 2014a:第2卷,2014c) 

  正是西方白银在中国的相对高值、中国丝织和棉布等优势产品的相对低廉的劳动成本,以及中国人口和国家的规模,促使中国出口比进口要多的产品,因此导致白银随着西方购买这些产品而流入中国。这个现象所揭示的不是中国当时是最富裕和最先进的经济体,而其实是其相对较低的人均收入。麦迪森(Angus Maddison)合理地估算了18世纪英格兰人均收入和中国的差距:1700年英格兰的人均收入是1405美元,中国是600美元;1820年英格兰和中国的人均收入分别是2121美元和600美元(根据1990年“国际美元”估算[Maddison, 2001:90, 表2-22a])。 

  这个现象其实有点类似于近三十多年来美元之流入中国。廉价和守秩序的中国劳动力制造了相对廉价的中国产品,而美元(作为如今国际贸易的定值标准和储备货币)的丰足促使其价值在西方要低于中国,在美国财政部可以随意印刷更多美元的现实之下尤其如此。两大因素的结合推动了美元大量流入中国,如今已经达到四万亿美元之巨。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积聚了全球的财富,而这真正反映的是美国的跨国公司通过“外包”而借助中国的廉价劳动力而获得巨额的利润:跨国公司所掌控的是高利润的产品设计和销售两端,把低利润的中间生产环节外包。苹果公司和富士康(台湾公司,雇佣了一百万中国工人,主要为苹果公司代工)便是典型,其始末两端的利润率高达30%,因此使苹果成为美国利润率最高的公司之一,而中间环节的利润率则才7%(封小郡,2015)。在全国人均收入方面,根据世界银行2014年的数据,美国的是55260美元,中国的是7380美元,二者的比例是7.5:1(World Bank, 2014,根据其“Atlas”计算方法⑥)。我们如果以“非正规经济”的(即没有法律保障的、没有福利或只有低额福利的)农民工(是其所雇佣的大部分的工人)来计算,差距还要大得多。(黄宗智,2014a:第3卷,第11、12章)这绝不等于弗兰克所说的(中国是)全球最富裕和最先进的经济体,以及世界经济体系的中心,而只是在总量上可能成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 

  但对弗兰克来说,根据其市场主义和货币主义的经济观,这种贸易和货币的流动是经济高度发展的无可置疑的证据。他的整个七千年以来的“世界经济体系”和其“长周期”是根据这样的“证据”来建构的。⑦对他来说,它证明了中国是当时世界上最富裕和最先进的经济体,要到其后两个世纪方才被西方所取代,但如今行将再次成为世界经济体系的中心。这就是他“去西方中心”建构的整体。 

  如此的“理论”的问题是,它完全无视之前的贸易“体系”和如今的体系之间的截然不同的规模和性质。白银在弗兰克研究的1400年至1800年间的流动总量只占当时中国经济体的一个极其微小的百分比。我们即使只考虑当时的物流条件以及中国的人口规模,此点便已十分明了。具体估计的话,根据弗兰克的年平均240吨白银流入中国的数字,它只占到1750年中国粮食生产总值的0.4%  这是根据目前最好的估量来计算的数字。⑧这就和如今的中国十分不同,其进出口总量达到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0%以上(黄宗智,2014a:第3卷,第12章;亦见Naughton,2007:377)。一个是微不足道之量,另一个是极其重要之量(虽然并不是单一决定性的)。把两者等同起来是荒谬地把如今高度全球化的经济投射于截然不同的前工业化历史时期,极端地夸大了世界贸易在前现代的作用。其所真正说明的是,当时世界各地有一些贸易接触,但绝对没有形成像如今这样高度整合了的世界经济体系,更不是一个遵循和今天同样的逻辑和带有周期性运动的体系。 

  但是,在弗兰克比较荒谬的“理论”著作之后,还出现了一系列与其观点比较接近的著作。其中,影响最大的可以说是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的“大分流”。彭的著作重申了弗兰克的论点,试图论证直到18世纪末,中国(和其最先进的长江下游地区)的生活水平及劳动收入与西方(和其最先进的英格兰)基本一致。彭慕兰争论,两个经济体在市场发展程度方面基本相似,在私有产权方面也基本一致,在资源禀赋乃至人地压力方面也没有什么分别。所以,其“大分流”要在之后19世纪的工业发展方才呈现,而那个变化的导因主要是英格兰(偶然的)特别丰富的煤炭资源以及其从殖民地所获得的资源。(Pomeranz, 2000;黄宗智,2002) 

  这里,我们需要进一步说明彭慕兰所采用的理论逻辑:即在前工业化时期,两个经济体的市场发展程度如果基本一致,就必定会导致类似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发展水平。所以,如果中国在(自由)市场发展(包括私有产权的确立)方面和欧洲基本相等的话,其经济的其他各方面也会基本相等。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会大致相等  如舒尔茨所争论的那样,在一个市场化的经济体中,根本就没有“劳动力过剩”或“人口压力”可言。同理,双方的人均收入和消费也必定会基本相似。这样,要促使农业现代化,只需要现代技术的投入,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都如此。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西方和中国的分流要到18世纪之后方才出现。西方和中国的“大分流”要到19世纪的工业化方才实现。(Pomeranz, 2000:尤见“导论”) 

  未经明言的是,中国后来的革命把其经济从正确的市场经济轨道挪移了出来,因此,要到之后在其改革时期的市场化下,方才走上快速发展的正轨,而且可能行将超过美国。⑨这正是弗兰克所打出的论点,而他是以被认作是彭慕兰等的所谓“加州学派”的成员之一而引以为荣的。(Frank, 2001) 

  这样,哈耶克的新保守主义、古典自由主义、原教旨市场主义,把市场贸易设定为经济体系的决定性核心因素,并排除了人口和国家等其他因素,被与后现代主义的激进去西方中心主义结合成为一个统一论点。这样,新保守主义对市场主义的普世化信仰(包括诺斯和科斯的私有产权主义)被全球化而纳入了中国经济,由此一举抹掉了中国(过去和现在)与西方的巨大不同。在这样的建构下,人地关系的不同、社会关系(如主佃关系、商农关系,乃至于城市中产阶级的形成)的不同、城乡关系的不同、殖民国和被殖民国、资本投资国和劳动力供应国之间的关系和不同等,都变得无关要紧。 

  彭慕兰论点的错误,除了其理论-意识形态依据之外,和弗兰克同样在于忽视了中国经济的一些基本实际。18世纪中国家庭农场的耕地面积只是当时英格兰的百分之一,在人地关系资源禀赋上中国面临的是严重得多而不是相似的人口压力。正是那样的压力迫使耕作主业和手工副业紧密结合,副业的低收入则由家庭的辅助劳动力来吸纳, 两者共同组成的是维持农家生计的两柄拐杖。这迥异于英格兰当时已经呈现的城镇“原始工业化”的发展,以及其从农村种植业的分离。沉重得多的人地压力是把副业劳动报酬压低到不可单独维持生计的主要原因,也是阻止为节省劳动力的技术和资本投入于农耕和手工业的主要原因。 

  彭慕兰完全忽视了中国和英格兰之间的这个差别,并无稽地试图论证当时江南地区农民每人每年的生产和消费(他简单地把两者等同了起来,无视长江三角洲农民多通过地租向城镇和全国其他地区输送大量棉丝),不止十套棉布和将近两套丝绸衣着(14.5磅棉纱⑩和2磅生丝  Pomeranz, 2000:138,140-141)。他似乎不知道只有城镇的上层社会才会穿着丝绸,而农民则一般每人只有两套布衣。(黄宗智,2002:166;Huang, 2002: 522-523;亦见黄宗智,2014a:第1卷,2014a:第2卷)在前工业时期,这是非常悬殊的不同,是贫穷和相对富裕之间的差别,也是生存边缘与相对高收入的差别。这是关于中国经济史的基本常识。彭慕兰的著作因为完全没有一手研究,所依赖的完全是根据二手资料的推论,才会出现如此脱离实际的错误。(黄宗智,2002) 

  彭慕兰对长江三角洲的错误认识也可以见于他关于棉纺织手工业的论述:他争论,当时棉纺织手工业的回报其实已经超过种植业。他所以得出这样的论点是因为他错以为较高回报的织布程序乃是棉布生产程序的全部或大部分。(Pomeranz, 2000:102,322-23)但实际上,在生产一匹布所需的七天之中,织布只占一天,而低报酬的纺纱(只有种植业的1 / 3到1 / 2的回报),则需要足足四天(剩余的两天用来弹花和上浆)(黄宗智,2002:158)。正是那样的错误认识使他完全忽视了关于中国农村生产的常识,也就是人们广泛使用(耕作)“主业”和(手工)“副业”两词来表达的区别,11前者主要由家庭主劳动力来做,后者则主要由“辅助”劳动力(女人、老人、儿童、少年)来做。这是研究中国经济史不可或缺的基本知识。 

  至于英国,数十年的关于18世纪英格兰的社会经济史和人口史研究已经证实,该地的“原始工业化”更导致了早婚和更普遍的结婚,因为其青年男女可以凭借城镇的手工业来维持生计,不必再等待继承其家庭农场才能够独立谋生(Levine, 1977;Schofield, 1994)。这些现象完全没有在中国出现。伴随英格兰原始工业化而来的城镇发展更导致了消费上的演变(以及其所包含的城乡贸易发展的含义)  亦即德弗里斯(Jan de Vries)称作“早期城镇化”(early urbanization, 即小城镇而不是大城市的发展)的变化(De Vries, 1984),以及辛勤的劳动者所促成的(所谓的)“勤勉的革命”(industrious revolution)12(De Vries, 1993, 1994; 参见Weatherhill, 1993)。中国则不同,城乡贸易主要限于强大人地压力下的贫穷乡村向城市的输出,而不是双向的贸易。小农户为城镇居民提供细粮、肉-禽-鱼、优质棉花、生丝等;他们不具有购买城镇产品的能力  他们的市场交易主要是生存物品,以棉布换粮食或反之。(黄宗智,2014a:第2卷,第5、6章)18世纪的英格兰-西北欧洲和中国的市场经济其实十分不同。但这些差别都完全被彭慕兰忽视了,因为他关注的只是要论证中国和英格兰的同等,其目的是时髦的所谓“去西方中心”。(黄宗智,2002) 

  诸如此类在经验和研究层面上的基本错误,在我们这个认为所有经验“事实”不过是某种话语建构的后现代主义时代,以及认为原教旨市场主义乃是不需验证的给定公理的新保守主义时代,似乎无关重要。在这个信息无穷无尽的时代,越来越少的人关注经验证据、依据经验证据而作出判断,而大多倾向依赖简单笼统的概念,没有认识到它们多是来自没有经验依据的理论-意识形态,只是不久即将成为过时的短暂时尚倾向。 

  彭慕兰的论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李中清及其协作者们的著作。他们试图在人口史领域作出同样去西方中心化的论述,坚持中国也具有类似于西方的相对晚婚那样的“预防性”生育控制行为。在李中清那里,其关键概念是其“产后堕胎”建构,匪夷所思地把溺杀女婴说成是“理性的”“预防性”生育控制,把其等同于西北欧的晚婚。具体来说,这个建构使得他能对其相当严谨地得来的数据  即中国的生育率和死亡率要远高于西方(寿命预期则远低于西方)  进行调整:一旦把被溺杀的女婴(根据他们自己的数据,高达25%)理解为“产后堕胎”便可以把其排除于生育率之外,也排除于死亡率之外,这样,便把中国的生育率和死亡率都压低到和西方比较接近的数位(Lee and Campbell, 1997:70; Lee and Wang, 1999:61)。这也是彭慕兰所重述的论点(Pomeranz, 2000:38)。正是这样的逻辑使李中清和彭慕兰都能得出中国和西方在生育率、死亡率和寿命预期上相差无几的结论。他们并不在乎,实际上溺杀女婴大多是贫穷人们由于生存压力迫不得已而做出的选择,而此事实本身便说明中国所面对的极其沉重的人地关系压力,达到西方所不可想象的地步。正是那样的压力导致了中国18世纪中叶之后的两个多世纪的严重社会危机,即便今天仍然是中国乡村面对的一个严重问题。(黄宗智,2002:167-174;亦见Huang, 2002:524-531)他们的论点其实等于是抹掉了(人们至今仍然称作)中国的“基本国情”。 

  常被彭慕兰和李中清所依赖和引用的中国学者李伯重,则进一步试图论证中国江南地区在宋元明清时期的生育控制技术要远远超前于其同时期的西方,争论当时堕胎已经广泛被人们使用(李伯重,2000)。这个论点被李中清所引用和重述(Lee and Wang, 1999:88,90-91,92)。最近,所有这些著作所采用的“经验证据”被苏成捷一一系统检视,证明其实他们三人并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堕胎案例为证,连一个都没有,而不过是根据一些医学著作的选择性推测来作为其论证依据的  是根据书本的想象而不是实在的案例。而苏成捷,根据其所搜集的诉讼案件档案,挖掘了共24个实际堕胎案例  其中,17名妇女因堕胎而死亡,其余的要么事后严重患病,要么没有记录。(Sommer, 2010:130;亦见苏成捷,2012:28-29)更有进者,根据民国时期和20世纪50年代的较翔实的资料,传统的堕胎方式明显仍然是具有生命危险的应急性措施而绝对不是人们所广泛采用的措施。苏成捷已经无可辩驳地证明李伯重、李中清和彭慕兰等人是把自己的想象,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想象投射于清代中国。但是,在我们这个后现代主义时代,苏成捷的此篇著作并没有获得其应有的注意,起码在中国以外的经济史研究领域里如此,也没有被热衷于认为中国比西方优越的史学家们所接受。在近年来兴起的,重要的世界历史著作潮流中,有不少盲目接纳了上述的彭慕兰、李中清的论点,这是其一个比较严重的弱点。 

  我们看到,新保守主义、后现代主义,以及结合两者的后现代市场主义(“后现代新保守主义”),仍然主要是源自西方的理论-意识形态观点,与中国的实际和实用需要的关联十分有限。如果从中国的实际问题出发,我们会更多地关心不同的问题:譬如,近三十多年来,中国已经从世界上最平等的国家之一转化为最不平等的国家之一;2.7亿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中国工人中的绝大多数,但他们仍然是在没有法律保护和没有或只有低等的福利下工作的二等公民  几乎类似于帝国主义时代的殖民地民众(而且,他们没有能力长期在城市居留,而其家乡环境已经严重污染、社区已经近乎崩溃);在经历了三十多年的严厉生育控制之后,人地压力有所缓解,但随之而来的是不可持续的每对独生子女夫妇必需协助赡养四位父母的困境。13对上述的这些问题,李中清、彭慕兰等学者的中国没有人口压力的论点显然不会起到任何正面作用,只可能妨碍对这些问题的认识。还有,我们要问:如今中国已经成为一个结合西方的资本主义和中国的革命性社会主义(以及中国共产党统治的)国家,今后将如何维持两者的结合?对这个问题来说,后现代市场主义(后现代新保守主义)的去西方中心化和中国/东亚/亚洲中心化论点,显然完全无济于事,同样只可能导致对实际的误解。 


四、迈向不同的问题意识 

  但是,凭借理论-意识形态潮流来推动的论点是不能仅凭经验证据来推翻的,起码在我们这个后现代主义和新保守主义的时代如此。我们需要的是对这些仍然影响很大的论点的思想和“理论”依据做出更为深入的分析。下面我们从问题意识的角度对后现代主义和新保守主义,以及结合两者的“后现代新保守主义”作进一步的检视。 

  (一)西方VS.中国的二元对立 

  在启蒙时代之前,西方对中国的知识主要来自耶稣会士,其所关心的主要是使中国人和平皈依基督教,其研究因此多集中于儒家思想与基督教的相通之处。从18世纪的启蒙时代开始,由于西方自身进入了所谓的“理性时代”,逐渐形成了西方与其他文明不同的意识,而伴随“理性”和科学的进展,以及工业化的来临,接踵而来的是强烈的西方优越感,乃至于认为其文明是典范的和普适的。在那样的大背景下,一个“没有成功现代化”的中国只可能成为一个“他者”,成为突出西方优越性的陪衬,并说明其必须现代化/西方化的例证。 

  下面只以两位影响较大的思想家为例。首先是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 1831),从其晚年(1825年)开始定期开办关于中国的讲座。那些讲演表达了一些至今仍然有一定影响的对中国和中国文明的批评意见,都是从西、中二元对立的框架出发的论点。黑格尔认为,哲学是一切知识中至高、至重要的领域,但中国则根本就没有哲学可言,只有一些初级的抽象概括,没有像西方哲学那样的持续的推论。中国的主要思想家,尤其是孔子,没有能够做出持续的思辨;只有西方文明才具有真正的哲学。这个意见迄今仍然可见于众多哲学学者:在美国的顶尖高等院校哲学系中,一般只开设西方哲学的课程,而中国、印度、伊斯兰等其他文明的“思想”则只能在各个“语文系”(东亚、南亚、近东等系)开设(之前被统称为“东方学”,也就是萨伊德所集中批判的“东方主义”范畴所指)。更有进者,黑格尔声称中国根本没有法律可言,只有“实质的”(特殊的)道德价值和规则  这是如今仍然有人坚持的论点  因为它的根据不是理性、自由、意志和自觉(self consciousness)。中国的政体极其专制,其人民没有自由意志和自觉“精神”(spirit),和“主体性”(subjectivity)。中国甚至并没有真正的宗教  儒学只是一些习惯和行为规则。(Hegel, N. d., “Hegel’s Philosophy of History, Part I, The Orient, section 1. China”; Hegel, N. d., “Hegel’s Lectures on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 Oriental Philosophy”; Kim,1978; 张国刚,2006) 

  黑格尔的现代主义意见在其后得到不少更为系统的表达和推进,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韦伯(Max Weber, 1864 1920)。对韦伯来说,现代法律必须是由“形式理性”所整合的,其从(演绎)逻辑得出的所有抽象和理性原则都可以一贯被适用于所有的具体事实情况。中国没有那样的法律,因此,其法律体系只可能是“实体主义”的  即具体而非抽象、道德化而非理性化、特殊而非普适的。它随时可能受到统治者的干预,要么是随意性的要么是特殊道德性的干预,因此,它只可能是“非理性的”。西方的法律历史所展示的则是一个长时段的形式理性化演变过程,其起源可见于罗马法,亦可见于天主教教会法规(canon law),最终形成了现代(大陆法系的)德国法。相比之下,即便是英美的普通法系,因为其依赖普通人民(而不是精通法律逻辑的法学家)的陪审团制度,也有非理性的缺点。(Weber, 1978:尤见 654-658, 845, 889-891; 黄宗智,2015a;黄宗智,2014b:第1卷,第9章)对韦伯来说,宗教也十分关键,而他认为只有在西方才能看到加尔文主义的精神,而它正是促使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关键。(Weber, 1930 [1905])无论是其关于法律还是关于宗教的研究和论述,其主要目的是探索西方现代文明和资本主义的核心,中国只是作为陪衬的他者。 

  韦伯的论点至今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无论是在比较法研究领域,还是在中国法律研究领域。这不仅是由于其理想类型理论的洞察力和其极其宽阔的视野,更是因为资本主义和工业化在现代西方得到显赫地发展,其军事和经济势力达到压倒性的优势。同时,这也由于其普适性的科学和技术方面的发展。 

  在更深的一个层面上,虽然是人们不多讨论和明言的层面,是这样的一种意识:即西方早期的演绎逻辑的发展(欧几里德几何学是其典型)使其文明特别适合于发展普适的现代科学与法学,使其在这些方面特别突出于世界各种文明之中。兰德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 1826 1906),哈佛法学院院长(1870 1895)和美国法学“古典正统”的创始人,便一贯特别强调这一方面。(Grey, 2014: Chapter 3; Langdell,1880; 黄宗智,2015b) 他坚持法律和法学要从有数几个(被认为是不言自明的)公理出发,凭演绎推理得出一系列的定理,由此来整合整个体系。正是那样的思维促使人们似乎别无选择地得出西方与其他文明的非此即彼的对立结论。如果西方的法律在逻辑上是前后一贯的整体的话,它只可能被当作一个整体而被全面接纳,而不同文明的不同法律则只可能被视作非理性的“他者”。如果只有演绎逻辑能够带领我们进入理性和普适的真理,欠缺如此的逻辑的文明只可能是非理性的和与西方完全相反的。所以,现代化只可能是全盘引进西方法律,全盘接受现代西方文明。 

  我们可以在过去三代的美国中国研究中看到这些思想元素。首先是第一代的“中国问题”中设定的非资本主义、非自由民主和非理性的共产主义,在那个“他者”和西方之间,西方现代化的优越性被认为是无可置疑的。在那个层面上,中国的共产主义到底是像华大一方所坚持的非中国性的,还是像哈佛一方所论证的是经过中国化的,其实最终无关要紧,因为无论哪一方都不是真正的西式现代化,而后者则是双方都同意的观点。从这样的角度来看,两大学派之间的争执只不过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同程度的拒绝。其深一层的现代化主义/西化主义并没有被任何一方所认真质疑。现代化主义的方方面面是否真的全都适合非西方世界,是一个没有被问的问题。现代西方的普适性被认为是不言自明的。 

  现代化主义要到第二代才遭到挑战,但只是遭到仍然是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的挑战。西方的现代化主义没有被从其并不适合非西方世界的角度来质疑,也没有被因非西方的后发展国家思想家的启发而被质疑,更没有被不同的非西方的“现代性”的图像质疑,而是主要从一个西方的革命性社会主义的角度来挑战的,它设定一个更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的西方来取代资本主义的西方,一个没有阶级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以及一个国家(机器)逐渐消失的共产主义社会,来取代阶级化资本主义下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其中心思想从来不是西方文明会因与非西方文明相互作用而改变和进展,而是西方资本主义 + 自由民主的今天将进一步发展成为没有阶级矛盾的社会主义的未来,而那样的道路被认作是普世性的。那样的想法并不仅限于西方对中国的思考,更是来自“毛主义”下对其自身的过去和现在用舶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思考。普世主义的现代化主义被同样是普世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所取代。 

  美国左倾的反越战运动的思想源泉主要是西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他们的影响远比毛泽东或其他非西方国家对马克思主义的重新理解来得重要。在实际的学术研究中,他们主要是中国研究领域之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其他进步的历史社会学家/理论家们,如穆尔(Barrington Moore)、蒂利、佩奇(Jeffery Paige)和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和其他非中国和非中国研究的理论家们,如恰亚诺夫、波兰尼、斯科特等。在美国的语境中,“毛泽东思想”只是极其边缘的思想:费正清便写道:“他的创新只在于实践,不在理论”(Fairbank, Reischauer, and Craig, 1965: 855)。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样的判断和华大的迈克尔和泰勒的几乎是一样的。 

  与此主流不同的极其少量的著作之一是舒尔曼(Franz Schurmann)关于毛泽东时代中国的“意识形态与组织”的敏锐分析,强有力地区别了“纯理论”(pure ideology,即马列主义)和“实用理论”(practical ideology,即毛泽东思想)(Schurmann, 1970 [1966])。他的分析可以被理解为与康德(Immanuel Kant)关于“实用理性”是怎样作为“纯理论”和实际行动之间的媒介的论析比较相近的论点。(黄宗智,2015a)但那样的思路对反对费正清的关心亚洲学者委员会成员们的思想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对大多数关于当代中国的研究也没有多大影响。 

  有的青年美国学者无疑也受到“文化大革命”(以及毛泽东思想)的影响,但当时的美国中国研究对其实际运作所知十分有限,主要只是受到该“群众运动”(但是被“最高领导”所倡导的)一些修辞的影响。而那些修辞(如消除“三大差别”)之所以引起那些挑战现代化主义的论者的共鸣主要是由于他们自身在美国的反战运动中的经历和理解。说到底,中国和越南的实际情况对美国的中国研究学者们来说,只是一些自己所知无几的、比较遥远的经验。对“文化大革命”的那样的脱离实际的,从美国本身的未来来理解的想像,将会导致其中不少人对中国革命和当代中国整体的“失望”,而在中国自身官方话语对其更加苛刻的攻击之下,变得更加如此。 

  转向后现代主义的第三代与前两代既十分不同也在较深的层面上基本相似。首先,我们要承认,后现代主义是对西方近三个世纪以来的启蒙现代主义的全面的挑战,包括对知识的依据的根本性质疑,以及对“科学”  对没有从事过实际的科学研究、经历过其中的困难和不确定性的外行学者们来说,它是那么容易成为科学主义  的根本性质疑。而新的话语概念工具以及话语分析又似乎是那么地强有力和吸引人。加上十分令人忧虑的极端的新保守主义,直接导致了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战争,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许多之前的左派学者也投入了后现代主义的大潮流来表达他们对(似乎是越来越)保守的、帝国主义化的美国现实的不满。 

  但在后现代主义和之前的左派之间也有深层的分歧。对“反思自身”的后现代主义者来说,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官方化了的共产主义,似乎要比现代化主义和(哈耶克型的)新保守主义犯了更严重的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错误。同时,对有的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后现代主义和新保守主义显得同样地主观,前者因为其对“客观真实”的拒绝,后者则因为其对原教旨基督教、古典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和自由市场主义的信仰。14也许更重要的是,即便是对激进的后现代主义者来说,斯大林(也包括毛泽东)的压迫性的一面,以及共产主义党国体制在苏联和东欧的崩溃,似乎是无可置疑的事实。左派的学者,即便是一直都批判斯大林主义的,也不可避免地受其牵连。 

  以上的这些因素也许可以部分解释新保守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对前左派的(带有一定偶然性的)共同的敌视,但在更深的层面上,还有西方长期以来对中国的一贯的基本思维:上面已经讨论了西方是如何一直把西方和中国设定于一个二元对立的框架之中来理解,这可以清晰地见于黑格尔和韦伯的思想。在那样的思维框架下,逻辑似乎迫使我们,如果要对西方中心主义提出商榷,唯一的做法是争论其对立面,即中国是多么地和西方相似,或比西方更优越。我们看到,柯文、弗兰克、彭慕兰、李中清和李伯重都是从那样的框架和思维出发的:要去西方中心化的话,必须论证中国在同样的标准下的同等性或更加优越性。因此,像柯文那样,坚持如果要推翻把西方当作原动力、中国当作消极的回应的论点,我们必需把其颠倒过来而争论中国的历史其实是由其内部的动力所推动的。或像弗兰克那样,争论中国经济在1800之前的世界经济体系中,根据市场主义的(在世界经济中的市场发展程度)普适标准,其实比西方先进,而且今后将会再度如此。或像彭慕兰那样,坚持18世纪中国的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是和英格兰一样的。或像李中清(和彭慕兰)那样,坚持论证中国也有像西方那样的“预防性”生育控制,并没有承受比西方更沉重的人口压力。或像李伯重那样,坚持中国的生育控制方法其实比同时期的西方要先进。正是二元对立的基本框架推动着这些论点。要反对西方中心主义,我们除了论证中国在同样的标准下也同样先进之外,似乎别无选择。正是在那样的支配性框架之下,促使他们无视,甚或违反经验证据;同时,也忽视了中国实际的、实用性的问题。 

  (二)超越二元对立的思维 

  已有不少的学术探索了怎样超越过去这个二元对立框架的道路,不仅是对新保守(新自由)主义的(关于西方资本主义 + 自由民主 + 科学/理性的)主导性叙述的批判,也不仅是与其对立的中国中心论,而是试图在更宽阔的视野下既纳入这两种视角也超越之,试图勾画出不同的关于现代性、经济发展、社会前景、政治体制、哲学、文学、学术、艺术,乃至于科学的图象。笔者将不试图转述自己只具有局部认识的那些其他学者的贡献,只集中说明自己所最熟悉的一些领域。目的绝对不是想要占据某些“地盘”或宣示自己的独特贡献,而是要举出一些比较具体的、能够说明不同于二元对立的研究进路和思维的例子。在自己已经做了初步的探索的领域,将注明那些著作,为的是对有意进一步了解那样的思路的读者指出可能有用的材料。 

  首先,中国与西方的诸多不同是无可置疑的实际,例如在其主流儒家思想(以及一定程度上“中国的共产主义”思想)中持续不断的道德主义倾向、其相对缺乏演绎逻辑、其相对不那么重视形式化和程序化的正义体系、其对西方的资本主义 + 自由民主道路比较难以全盘接受等。笔者自己,在社会经济领域,特别强调了中国十分不同的人地关系和特别强韧的小农经济的基本国情,而在法律和法学领域,则特别强调了其从汉代中期以来便偏重基于道德价值观念的非正式正义体系多于正式化的法律体系,虽然并不排除后者(黄宗智,2016,2015a;亦见黄宗智,2014b:第1、2、3卷) 

  当代中国的一个基本现实是这些特征的顽强持续,即便是在大规模引进西方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形式理性”法律、英语学习、在学校里教欧几里德几何学、高等院校里教西方法学和社会科学,更不用说规范化了的自然科学等,仍然如此。现代和当代中国的一个基本现实是中国过去的一些方面与从西方引进的一些方面的必然混合和相互渗透。即便是当前的汉语,在引进了众多西方(和日本)的单词、概念、专业术语以及话语之后,已经与之前十分不同,但仍然维持了其众多的基本特征。 

  中国的经验实际其实多是“悖论的”  即两种被西方二元对立框架视作是矛盾的、不可并存的,但实际上是共存的并都是真实的。譬如,在前现代中国乃至当代中国,高度发展的城市和落后的乡村的共存(即城市发展与乡村内卷的并行)、高度市场化的经济和农民的糊口经济的共存(黄宗智,2014a:第1、2、 3卷);在古代,高度道德化的儒家正义体系和高度理性化的法家法律体系的共存;在现代,舶来的西方法律与强韧的中国社会实际的共存(黄宗智,2014b:第1、 2、 3卷);民主制度和现代国家的形式与旧官僚体系运作特征的共存;改革时期中,资本主义(私有企业与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国有企业与国家管控)的共存;以及“社会主义的”共产党领导资本主义的市场化和经济发展等(黄宗智,2015b,1993[2000])。 

  从当前的中国的视角来看,中国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可能像有的西方和中国学者想象的那样,做出完全中国化或完全西方化的选择。两者间的碰撞、矛盾和拉锯,以及重新理解、混合和调和,都是给定的实际,排除了非此即彼选择的可能。无论设想全盘西化还是全盘中化,都是违反实际的思路;给定的实际是中西、古今的混合和相互作用。这正是为什么西方现代主义和后(反)现代主义都是违反中国基本实际的建构。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只有在西方关于中国的理论建构上才是可能的和可以想象的。它是惟有置于西方关于中国的思考的理论和历史中才可以理解的问题意识,不是一个与实际相符的、中国真正面对的问题的意识。

  由于西方理论对当代的中国(以及民国时期的中国)的强大影响,许多中国学者也采纳了西方的非此即彼二元对立思维。在经济和经济学领域,曾经一度完全拒绝(西方的)资本主义-现代化模式而采纳了(西方的)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而后在改革时期则倒过来采纳了(西方的)新自由主义理论,而两者又都激发了对其的本土主义反动。那些极端的反复和非此即彼的设定都是违反中国实际的,真正需要的是怎样去重新阐释西方以适应于中国的追求(例如史华慈对严复的研究),怎样将西方的理论导向中国的实用(例如舒尔曼对毛泽东思想的阐释),怎样由此建构中国自身的、符合中国实际的理论,以及怎样调和中西  不仅要直面两者间的张力和矛盾,更要使其相互适应、结合与调和,乃至于超越。 

  极端的反复可以最清楚地见于现代中国的立法和法学,先是拒绝了传统法律而采纳了西方法律,而后是拒绝了西方的法律而主要采用了民间的调解惯习和非正式(和半正式)的正义体系,加上一些从苏联引进的法律,而后又再次采纳全盘引进西方法律。如今到了应该采用一个更符合实际需要以及可持续运作的中西、古今协调与结合的方案的时候了,应该有意识地从两者中选择不同的方面,对其进行重新理解,乃至超越(黄宗智,2016,2014b:第3卷),就像在中国文明史上对待儒家和法家、儒学和佛学、固定的农业经济文化和流动的游牧经济文化等二元的调和那样的进路。 

  笔者认为,那样的问题意识才能让我们将长期以来不仅在美国也在中国自身一直困扰着中国研究的非此即彼的概念死结置于一旁。如果从中国和西方必定相互渗透的基本问题意识出发而为之探索出路,我们将会探寻调和两者的方案,而不是从一个(西方中心的)极端摆到另一个(中国中心的)极端,从西方优越论摆到中国同等/优越论的极端。如此的问题意识才会使我们有可能像过去的一些最优秀的中国研究学者早已提倡的那样,建立中国研究自身的理论主体性。这当然不是要完全拒绝(西方的)现有理论,而是要有选择、有批判地使用现有理论,通过与之对话来建构新的理论。在那样的研究进路上,西方的中国研究学者方才能够真正借助其双重文化特长来作出对理解中国以及我们这个多种文明的世界的特殊学术贡献。(黄宗智,2005) 


五、对中国研究的含义 

  上面我们看到,美国最具影响力的中国研究的问题意识是怎样受到美国自身的问题,多于中国的实际问题的影响的,是怎样被美国的政治-思想大环境,多于中国本身的问题所塑造的。它们反映的其实更多是关于美国的政治、意识形态和理论,而不是关于中国主题的本身。在如今的一代中,新保守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中国研究是同样被其西、中二元对立的思维框架所主导的。正是那样的框架导致了一些对中国经验实际的严重夸大和误导。近几十年来,美国的中国研究学者们确实在语言能力方面有了一定的提高,其人员和研究中心数量也有一定的扩增,与中国的第一手接触也越来越频繁,理论知识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即便如此,美国的中国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被其主题的中国以外的,违反中国实际的政治-意识形态和理论潮流所主导的。 

  西方VS.中国的二元对立是个贯穿于三个世纪以来西方关于中国的思考的基本框架,它深深塑造了不仅是过去西方看待中国的西方中心主义,也同样塑造了最近对其作出深层反思的中国中心主义。当影响较大的一些学者们对西方中心主义进行反思时,他们所做的是简单地争论其对立面,从现代化主义到革命主义,从西方中心到中国中心。西、中二元对立的基本思维结构的影响是如此的强大,以至于那些学者们完全忽视了中国的基本实际:即现代中国必定是其过去和现在并存、中国和西方相互渗透的结果,而不可能是非此即彼的。在最近的这一代中,有的学者深深沉溺于后现代主义的一些理论建构,因此看不到中国自身不仅企望其现实和未来是中国式的,也企望其是西方-现代式的这样一个基本实际。“现代中国”实际上只可能是双重文化的,如今更不简单的是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的,而是既是资本主义的也是社会主义的。要真正将西方去中心化、真正把中国中心化,我们的问题意识需要从中国的实际问题出发,而不是从西方的理论建构出发。 

  上面我们已经看到,西方VS.中国的非此即彼二元对立思维更被扩延到一系列其他的二元:如现代VS.传统、工业VS.农业、城市VS.乡村、市场VS.人口、市场VS.国家、形式理性法律VS.实体主义法律等。一贯的是,在理论和意识形态中追求逻辑上的统一,和非此即彼地在二元之中完全偏重单一元,常常无视经验证据和实用实际。 

  笔者已经比较详细论证的一个具体例子是,我们不该简单排除中国的小农经济而采纳现代西方的资本主义化和产业化农业的道路,而是要探寻一条发展小规模家庭农场的道路。东亚国家(特别是日本、韩国、台湾地区)之前的农业合作化经验  为“小农户”提供“纵向一体化”(加工和销售)服务来应付“大市场”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它来自一个历史上的偶然巧合,先是明治时代晚期的地方政府把发展现代农业设定为其主要任务,而后在战后的美国占领(在日本,在韩国和台湾地区则是美国的决定性影响)下,进行了扶持小自耕农的土地改革,又把地方政府所掌控的部分农业发展资源转让给民主化的农民合作社,借此来推动合作社的组建,由此成功地(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日本以及稍后的台湾地区和韩国)确保了持续的农业发展以及普通农民有尊严的生活水平。它们的经验展示了中国今天能够走的一条道路,而不是像如今那样,由于既来自新自由主义也来自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认识,只给予合作社十分有限的扶持,完全偏重规模化的大农业(企业)。(黄宗智,2015c,2014c,2014a:第3卷,第10章)建立实质性的合作社,才有可能改进如今的严重社会不公问题以及农村社区趋向崩溃的问题。 

  这里要提倡的不是要偏重人口因素而排除市场因素(或相反),而是必需同时考虑两者。人地压力是中国小农经济顽强持续的主要原因,即便是在相当高度市场化的经济下,无论是过去(帝国时期和中华民国时期)还是近几十年的改革时期下都如此。而处于人地压力下的小农经济的顽强持续则决定了农产品市场的性质  把贫穷的小农户置于完全被大型商业资本的摆布之下。正因为如此,“小农户”特别需要联合起来组织(加工和销售的)合作社来应对“大市场”,借此来为小农户保留其市场利润。市场机制运作本身并不会像新保守主义理论设定的那样消除人地压力问题;两者是相互塑造的。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清代的市场交易主要是单向的,由贫穷的小农为城镇提供优质农产品,但他们无能购买反向的产品,和亚当·斯密所概括的城乡双向贸易十分不同,也和德弗雷斯所谓的勤勉革命中的消费转型十分不同。无视人地压力基本资源禀赋便不可能理解其市场;相反亦然。在中国的实际之中,两者不可能是非此即彼的,只有在新自由主义理论中才如此。(黄宗智,2014a:第3卷,尤见“导论”和第10章) 

  如今中国巨大的由2.7亿农民工组成的非正规经济同样如此。与舒尔茨的理论截然相反,其所展示的农村劳动力(相对)过剩和就业不足是无可置疑的,无论是在过去的还是今天的市场经济下都如此。同样,与刘易斯的理论也截然不同,现代经济部门的兴起并没有导致传统部门被整合入现代部门,而是导致了处于农村和城市、传统和现代两者之间的庞大非正规经济的爆发性突现。事实是,脱离了人口和市场之间的互动,便不可能理解如今的劳动力要素市场(黄宗智,2014a:第3卷, 第11、12章;亦见黄宗智:2009,2010a) 

  新保守主义的市场VS.国家的二元对立也同样。市场主义理论认为,中国近35年的发展要完全归功于市场化和私有化,其不足则是由于市场化和私有化程度还不够透彻。但事实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这段经济发展历史中起到至为关键的作用:包括其利用国家拥有的一切土地资源产权来融资(即地方政府的所谓土地财政)、其利用农村廉价劳动力(和其他由国家提供的激励)来吸引资本、其积极推动贸易和扶持国有企业等。对中国的快速发展经验来说,把国家和市场设定为非此即彼的对立二元,可以说是完全不得要领。(黄宗智,2015b) 

  至于正义体系的组建方面,我们不应该简单排除中国过去的正义体系  特别是扎根于社会的非正式正义体系  而全盘采纳高度正式化的西方法律体系,而是要探寻如何把两者结合为一个必然既是中国的也是现代的体系。优先由民间调解而不是法庭判决来处理民事纠纷是汉代中期以来经过“(法家)法律的儒家化”而确立的“中华法系”的核心。它处理了民间大部分的民事纠纷。正因为如此,历代法典才能够是“以刑为主”的。那个儒家化的正义体系深深地塑造了其它东亚文明国家(特别是日本和朝鲜)的正义体系。如今在中国,“民间调解”仍然起到解决每两起基层社会的(有记录的)民事纠纷中的一起的作用,而“法庭调解”则解决了每三起民事诉讼案件中的一起。在韩国和日本,调解同样起到重要作用。这正是今天“东亚文明”国家的正义体系和一般西方国家的正义体系的关键不同。此点尚未被近年来的一些试图评估全球各国“法治指数”的机构所理解,因为它们多是从现代西方的标准出发的。(黄宗智,2016)在这点上,“中华法系”和“东亚文明”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含义。 

  实际上,当代中国的经验,不管是其成功的经验还是其失败的经验,都需要从中西两者的结合和互动,而不是非此即彼的单一元来理解。中国的成功经验,如中国共产党在近三十五年改革中所领导的高度资本主义化和市场化的经济发展,便是由两者的结合而来的。(黄宗智,2015b)而其严重的问题,如其全能政治体制(来自革命、农村集体化、城市社会主义化,以及计划经济化)与逐利的国家机器(不仅是地方上也是中央层面上)的结合,一直都十分显然地在利用中国的廉价农民工劳动力来吸引(国内外)资本主义企业的投资,因此而导致了严重的社会不公  也是源自两者的结合而来的。(黄宗智,2015b)在法律领域,其非正式正义体系仍然起到了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以及借此减少诉讼频率的重大成效,乃是其如今的正义体系中的一个亮点;而在建造了一个模仿西方的法庭体系的同时,以实用性和提高施法效率为借口,广泛使用传统的“刑讯逼供”,则是其比较最恶劣的一面。(黄宗智,2016;亦见黄宗智,2010b)这些成功的和失败的经验都是来自中国过去(帝国时代或革命时代)和西化的今天的结合下的结果。 

  在农业领域,中国,不同于其他的“东亚”国家,由于当时的快速人口增长而没有能够通过“绿色革命”来实现农业和农民生计的现代化。结果是,农民生活的改善要等待后来的,另一种性质不同的农业革命:即资本和劳动力双密集化的“小而精”的“新农业”(即生产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农业,如蔬菜、水果、肉食、鱼)的快速发展,在1980年到2010年的三十年间,农业总产值(可比价格)因此上升了590%,达到6%的年增长率,远高于之前历史上其他农业革命的经验(黄宗智,2014a:第3卷, 第6章)。笔者把这称作“隐性的农业革命”(“隐性”是因为其性质与之前历史上的农业革命  多是由于某些作物的单位面积产出的提高  很不一样,容易被忽视),是一个来自三大历史性变迁趋势的交汇而形成的农业革命:一是源自国民经济整体收入上升所导致的中国人食物消费结构的基本演变,粮食:蔬菜:肉食的消费比例从8:1:1向4:3:3(即城市中上等阶层以及台湾地区的比例)演变;二是源自20世纪80年代启动的严厉生育控制所导致的世纪之交以来新就业人口数量的下降;三是大量农民工的非农就业。后两者导致劳均耕地面积一定程度的扩增(达到劳均约十亩的幅度),虽然仍然是以小规模农业为主。(黄宗智,2014a:第3卷, 第5章)但政府则由于其(既来自新自由主义也来自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认识,依然主要采用了不符合实际的扶持规模化农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学者们也由于同样的理由而较多忽视了这个划时代的变化。(黄宗智,2014c,2015c) 

  回顾过去三代的美国的中国研究,我们可以径直把第一代高度意识形态化的简单问题意识置于一旁,而第二代的革命VS.现代化则对理解近现代中国仍然具有一定的意义,但需要从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角度来思考。学者们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从革命的视角来全面谴责现代化,以及从现代化的视角来完全排斥革命,如今需要了解到现代中国是多么地期望两者兼具,多么努力地在探寻一条革命性的现代化道路。近三十多年来借助全球市场和资本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是不可厚非的政策,问题只是,为了发展而允许日益严峻的社会不公。今天需要的是社会主义的改革,而绝不是(再一次的)暴力革命(老百姓经受不起!)。对待第三代的西方中心主义VS.中国中心主义也一样:中国今天真正的问题不是用中国中心主义来取代西方中心主义,不是非此即彼地在全盘西化和全盘中化之间选择其一,而是探寻中西的最佳结合。我们需要避免的是再次陷入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要探寻的是对两者的符合实际的和可持续的重新理解,由此来组合一个新型的中国现代性。 

  我们不要盲目地援用时髦的西方理论和其所关注的问题。譬如,来自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如下的问题:话语是否是最终或最主要的实际/真实?我们应该看到,现实中话语和实践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真正重要的问题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和互动。一个透过话语表层而深入中国实际的做法不是要坚持话语或实践哪一方更加重要,而是要探索两者间相符和相背离之处,理解实际是同时包含这两方面的。过去和今天的法律实践实际上多斡旋于条文和社会实际和其变迁之间。笔者曾经建议,一个可用的研究进路是挖掘实践之中呈现的超越简单二元对立的创新,由此来建构新的理论,而不是像有的美国和中国学者那样,在后现代主义认识论理论的影响下,只关注单一元或坚持某一元更加重要。(黄宗智,2016,2014b:第1、2、3卷) 

  把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框架置于一旁而采用两者必然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的问题框架,当然并不等于决定我们要研究哪些历史和现实领域,或强调哪一种论点。我们肯定会继续看到近乎纯粹的经验研究,而且是具有长久价值乃至极其重要贡献的研究;也会看到学者们由于其个人特长或志趣而进入各种各样不同题目的研究;也会看到由于个人的价值观而主要关注或认同于精英或民众、思想和大传统或社会经济和民众文化的研究等。在过去的三代之中,主要的学术贡献可以说不是来自那些在理论或意识形态层面上最具影响力的学术“领导者”,而是来自那些严谨求真求实、埋头做研究的学者。我们需要的是,结合严谨求真的学术和理论意识与概念创新。 

  所有研究中国的学者,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应该把源自西方的,由西方投射于中国的,脱离或违背中国实际的研究问题置于一旁。我们选择的问题、题目和论点不该局限于来自西方的时髦理论和问题。那样的话,中国研究将永远只是一个西方政治和思想的附属品,并且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论点与经验证据之间的脱节和背离。我们需要破除过去对中国研究影响深远的非此即彼西方VS.中国二元对立框架。我们应该返回我们研究的主题  中国  而由它的实际来塑造我们的问题意识。 


  *感谢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白凯(Kathryn Bernhardt)、白德瑞(Bradly Reed)、马克·塞尔登(Mark Selden)和张家炎的仔细阅读和建议。 


参考文献: 
陈昆 ,2012,《明代中后期世界白银为何大量流入中国》,中国经济史论坛网站,http://economy.guoxu
e.com/?p=7414。 
封小郡,2015,《制造紧张:富士康生产过程的基本矛盾》,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黄宗智,2016,《中国古今的民、刑事正义体系:全球视野下的中华法系》,载《法学家》第1期。 
黄宗智,2015a,《道德与法律:中国的过去和现在》,载《开放时代》第1期,第75 94页。 
黄宗智,2015b,《中国经济是怎样如此快速发展的?  五种巧合的交汇》,载《开放时代》第3期,第100 124页。 
黄宗智,2015c,《农业合作化路径选择的两大盲点:东亚农业合作化历史经验的启示 》,载《开放时代》第 5期,第18 35页。 
黄宗智,2014a,《明清以来的乡村社会经济变迁:历史、理论与现实》,三卷本增订版(第1卷:《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1986[2000,2004,2009],北京:中华书局;第2卷:《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1992[2000,2007],北京:中华书局;第3卷:《超越左右:从实践历史探寻中国农村发展出路》,2014),北京:法律出版社。 
黄宗智,2014b,《清代以来民事法律的表达与实践:历史、理论与现实》,三卷本增订版(第1卷: 《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2001[2007],上海书店出版社;第2卷:《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2003[2007],上海书店出版社;第3卷:《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2009,北京:法律出版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黄宗智,2014c,《“家庭农场”是中国农业的发展出路吗?》,载《开放时代》第2期,第 176 194页。 
黄宗智,2011,《中国的现代家庭:来自经济史和法律史的视角》,载《开放时代》第5期,第 82 105页。 
黄宗智,2010a,《中国发展经验的理论与实用含义》,载《开放时代》第10期,第134 158页。 
黄宗智,2010b,《中西法律如何融合?道德、权利与实用》,载《中外法学》第5期,第721 736页。 
黄宗智,2009,《中国被忽视的非正规经济:现实与理论》,载《开放时代》第2期,第52 73页。 
黄宗智,2005,《近现代中国和中国研究中的文化双重性》,载《开放时代》第4期,第43 62页。 
黄宗智,2002,《发展还是内卷?十八世纪英国与中国  评彭慕兰〈大分岔: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载《历史研究》第4期,第149 176页。 
黄宗智,1993(2000),《中国研究的规范认识危机  社会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作为后记纳入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北京:中华书局,2000,2006(英文版1991)。此文的前半部分(删去了当代部分),以《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规范认识危机》为标题首发于《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期,第42 60页。 
黄宗智、高原,2015,《社会科学与法学应该模仿自然科学吗?》,载《开放时代》第2期,第131 167页。 
李伯重,2000,《堕胎、避孕与绝育:宋元明清时期江浙地区的节育方法及其运用与传播》,载李中清、郭松义、定宜庄(编):《婚姻、家庭与人口行为》,北京大学出版社,第 172 196页。 
苏成捷,2012,《堕胎在明清时期的中国  日常避孕抑或应急性措施?》,载《中国乡村研究》第9辑,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第1 53页。 
张国刚,2006,《欧洲的中国观:一个历史的巡礼与反思》,载《文史哲》第1期,第108 118页。 
张国刚、吴莉苇,2002,《西方理论与中国研究  从〈白银资本〉谈几点看待西方理论架构的意见》,载《史学月刊》第1期,第98 106页。 
Anderson, Martin, 1988, Revolution: The Reagan Legacy, San Diego: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Publishers. 
Chang, Chung-li(Zhang Zhongli,张仲礼), 1962, The Income of the Chinese Gentry, 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Chang, Chung-li, 1955, The Chinese Gentry: Studies on Their Role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ese Society, 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Chang, Hsin-pao, 1964, Commissioner Lin and the Opium War,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oase, R. H., 1990(1988), The Firm, the Market and the Law,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ohen, Paul A., 1984, Discovering History in China: American Historical Writing on the Recent Chinese Past,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Committee of Concerned Asian Scholars, Newsletter (renamed Bulletin after the first three issues), http://criticalasian
studies.org/assets/files/bcas/v01n02.pdf
De Vries, Jan, 1994,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and the Industrious Revolution,”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 54, No. 2, pp. 249-270. 
De Vries, Jan, 1993, “Between Purchasing Power and the World of Goods: Understanding the Household Economy in Early Modern Europe,” in John Brewer and Roy Porter (eds.), Consumption and the World of Good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De Vries, Jan, 1984, European Urbanization, 1500-1800,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Eisenstadt, S. N., 1974, “Studies of Modernization and Sociological Theory,” History and Theory, Vol. 13, No. 3 (October), pp. 225-252. 
Esherick, Joseph, 1976, Reform and Revolution in China: The 1911 Revolution in Hunan and Hubei,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Fairbank, John King, 1972(1948),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Fairbank, John K., Edwin O. Reischauer, and Albert M. Craig, 1965(1960), East Asia: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 
Feuerwerker, Albert C., 1958, China’s Early Industrialization: Sheng Hsuan-huai (1844-1916) and Mandarin Enterprise,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Frank, Andre Gunder, 2001, “Review of ‘The Great Divergence: Europe, China,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Economy’,”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 60, No. 1 (February), pp. 180-182. 
Frank, Andre Gunder, 1998, ReORIENT: Global Economy in the Asian Age,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Frank, Andre Gunder, 1967, Capitalism and Underdevelopment in Latin America, New York: Monthly Review Press. 
Friedman, Milton, 1976, “Freedom and Employment,” Nobel memorial lecture,http://www.nobelpriz
e.org/nobel_prizes/economic-sciences/laureates/1976/friedman-lecture.pdf
Geertz, Clifford, 1983, “Local Knowledge: Fact and Law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in Clifford Geertz, Local Knowledge: Further Essays in Interpretive Anthropology, New York: Basic Books, pp. 167-234. 
Grey, Thomas C., 2014, Formalism and Pragmatism in American Law, Leiden: Brill. 
Hayami, Akira(速水融), 2015, Japan’s Industrious Revolution: Economic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s in the Early Modern Period, Springer Japan, e-publication. 
Hayek, Friedrich A., 1948 (1980), 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Hegel, Georg Wilhelm, N. d., “Hegel’s Philosophy of History, Part I, The Orient, Section 1, China,” Marxist Internet Encyclopedia, https://www.marxists
.org/reference/archive/hegel/works/hi/lectures1.htm
Hegel, Georg Wilhelm, N. d., “Hegel’s Lectures on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 Oriental Philosophy,” Marxist Internet Encyclopedia, https://www.marxists
.org/reference/archive/hegel/works/hp/hporiental.htm
Ho, Ping-ti, 1959, Studies i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1368-1953,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Hsiao, Kung-ch’uan(萧公权),1960, Rural China:Imperial Control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Hsu, Immanuel, 1960, China’s Entrance into the Family of Nations: The Diplomatic Phase, 1858-1880,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Huang, Philip C. C., 2002, “Development or Involution in Eighteenth-Century Britain and China?A Review of Kenneth Pomeranz’s The Great Divergence: China, Europe,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Economy,”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 61, No. 2 (May), pp. 501-538. 
Kim, Young Kun, 1978, “Hegel’s Criticism of Chinese Philosophy,” 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Vol. 28, No. 2 (April), pp. 173-180. 
Langdell, Christopher Columbus,1880, A Summary of the Law of Contracts, Boston: Little, Brown. 
Lee, James Z. and Cameron Campbell, 1997, Fate and Fortune in Rural China: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Population Behavior in Liaoning, 1774-1873,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Lee, James Z. and Wang Feng, 1999, One Quarter of Humanity: Malthusian Mythology and Chinese Realities,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Le Roy Ladurie, Emmanuel,1974, The Peasants of Languedoc, translated by John Day,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Levenson, Joseph R., 1972 (1958, 1964, 1965), Confucian China and Its Modern Fate: A Trilogy,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Levenson, Joseph R., 1959 (1953), Liang Ch’i-ch’ao and the Mind of Modern China,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Levine, David, 1977, Family Formation in an Age of Nascent Capitalism,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Lewis, W. Arthur, 1955, The Theory of Economic Growth,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Ltd. 
Lewis, W. Arthur, 1954, “Economic Development with Unlimited Supplies of Labor,” The Manchester School of Economic and Social Studies, Vol. 22, No. 2 (May), pp. 139-191. 
Maddison, Angus, 2001, The World Economy: A Millenial Perspective,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MacFarquhar, Roderick, 1995, “The Founding of the China Quarterly,” The China Quarterly, No. 143 (September), pp. 692-696. 
Michael, Franz and Chung-li Chang, 1966(1971), The Taiping Rebellion: History and Documents, 2 Volumes, 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Michael, Franz H. and George E. Taylor, 1964(1956), The Far East in the Modern World, New York: Henry Holt and Company. 
Naughton, Barry, 2007, The Chinese Economy: Transitions and Growth, Cambridge, Mass.: The MIT Press. 
North, Douglass C., 1981, 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nomic History, New York: W. W. Norton. 
Peck, Jim et al., 2009, “Knowledge to Serve What Ends? An Exchange from 1968,” Critical Asian Studies, Vol. 41, No. 3, pp. 469-490. 
Perkins, Dwight H., 1969,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 1368-1968, Chicago: Aldine. 
Perkins, Dwight H. and Shahid Yusuf, 1984, R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 Baltimore, M. D.: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for the World Bank). 
Pomeranz, Kenneth, 2000, The Great Divergence: China, Europe,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Economy, Princeton, N. 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opkin, Samuel, 1979, The Rational Peasant: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ural Society in Vietnam,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Ranelagh, John, 1991, Thatcher’s People: An Insider’s Account of the Politics, the Power, and the Personalities, London: Harper Collins. 
Said, Edward, 1978, Orientalism, New York: Pantheon. 
Schofield, Roger, 1994, “British Population Change, 1700-1871,” in Roderick Floud and Donald McCloskey (eds.), The Economic History of Britain since 1700, 2nd ed., Vol. 1, 1700-1860, Cambridge, Englan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p. 60-95. 
Schultz, Theodore, 1964, Transforming Traditional Agriculture, New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 
Schurmann, Franz, 1970(1966), Ideology and Organization in Communist China,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Schwartz, Benjamin I., 1964, In Search of Wealth and Power: Yen Fu and the West,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Schwartz, Benjamin I., 1951, Chinese Communism and the Rise of Mao,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Scott, James C., 1976, 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Peasant: Rebellion and Subsistence in Southeast Asia, New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 
Selden, Mark, 1971, The Yenan Way in Revolutionary China,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Sommer, Matthew H., 2010, “Abortion in Late Imperial China: Routine Birth Control or Crisis Intervention,” Late Imperial China, Vol. 31, No. 2 (December), pp. 97-165. 
Sugihara, Kaoru(杉原薰), 2003, “The East Asian Path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 Long Term Perspective,” in Giovanni Arrighi, Takeshi Hamashita and Mark Selden (eds.), The Resurgence of East Asia, 500, 150 and 50 Year Perspective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pp. 78-123. 
Thompson, E. P., 1991 (1963, 1968), The Making of the English Working Class, Toronto: Penguin Books. 
Tilly, Charles, 1975a, “Revolutions and Collective Violence,” in Fred I. Greenstein and Nelson W. Polsby (eds.), Handbook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ume 3: Macropolitical Theory, Redding, Mass.: Addison-Wesley, pp. 483-555. 
Tilly, Charles, 1975b, “Food Supply and Public Order in Modern Europe,” in Charles Tilly (ed.), The Formation of National States in Western Europe, Princeton, N. 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p. 380-455. 
Tilly, Charles, 1975c, “Western State-Making and Theories of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Charles Tilly (ed.) , The Formation of National States in Western Europe, Princeton, N. 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p. 601-638. 
Wang, Yeh-chien, 1992, “Secular Trends of Rice Prices in the Yangzi Delta, 1638-1935,” in Thomas G. Rawski and Lillian M. Li (eds.), Chinese History in Economic Perspective,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pp. 35-69. 
Weatherill, Lorna, 1993, “The Meaning of Consumer Behavior in Late Seventeenth- and Early Eighteenth-Century England,” in John Brewer and Roy Porter (eds.), Consumption and the World of Goods, New York and London: Routledge. 
Weber, Max, 1978, Economy and Society: 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 2 Volumes,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Weber, Max. 1930(1905), Protestantism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translated by Talcott Parsons and Anthony Giddens, London: Unwin Hyman. 
Wittfogel, Karl A, 1957, Oriental Despotism: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otal Power, New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 
World Bank, 2014, “Gross national income per capita, 2014, Atlas method and PPP,” http://databank.worl
dbank.org/data/download/GNIPC.pdf
Wright, Mary C., 1966(1957), The Last Stand of Chinese Conservatism: The T’ung-Chih Restoration, 1862-1974,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reprinted by Athene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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