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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航,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台湾研究所助力研究员
【原文来源】《浙江社会科学》2015年第12期
【摘要】民国北京政府中央官员收入可分为薪俸收入、投资收入与其他收入三类。根据对北京政府大总统群体、中央高级官员群体以及中央中低级官员群体年收入的分析估算可知:薪俸收入是大总统群体与中央中低级官员群体收入的主要来源;投资收入是除大总统外中央高级官员群体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收入因具有不确定性与不稳定性,因此只能作为中央官员薪俸收入与投资收入之外的补充。总体来说,即便是中央最低级的官员,其收入在当时也处于社会中上水平。
【关键词】中国近现代史; 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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